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 2018-25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上海雅弘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收到股东上海雅弘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雅弘投资”)《关于科大国创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雅弘投资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2,144,000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连续90天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连续180天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连续90天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合计减持不超过4%;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且单次减持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上述减持方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雅弘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方可进行,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时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进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雅弘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雅弘投资持有公司股票22,854,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2,144,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方可进行,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时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方可进行。
6、价格区间:视市场情况而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雅弘投资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雅弘投资承诺:雅弘投资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在不违反雅弘投资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雅弘投资存在对所持公司股票实施减持的可能性,但届时的减持数量和价格将以此为限:(1)雅弘投资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二年内,可减持雅弘投资所持公司全部股份;(2)雅弘投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按届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雅弘投资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如违反上述承诺,雅弘投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雅弘投资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雅弘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雅弘投资将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雅弘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雅弘投资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将督促雅弘投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
六、备查文件
雅弘投资的《关于科大国创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8-26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19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18日(周三)至2018年4月19日(周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周四)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周三)下午15:00至2018年4月19日(周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2日(周四)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永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01,574,6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85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101,574,6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185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或代理人)共2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1,151,8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09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01,574,6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01,574,6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01,574,6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01,574,6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01,574,6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六)《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01,574,6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赞成11,151,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七)《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01,574,6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赞成11,151,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八)《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01,574,6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赞成11,151,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九)《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01,574,6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赞成11,151,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十)《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101,574,647股、反对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赞成11,151,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东、费林森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