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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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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和装修正在进行中,尚未达到最终可交付使用状态,故暂无法进行效益核算。

(4)因四牌楼项目尚未完成建成,新网工程尚未全部完工,故无法核算整个新网工程的收益情况。 同时,对已建成的经营网点,因受网上书店及阅读习惯的影响,传统的实体书店业务受到很大冲击,导致已建成的新网工程子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

2016年9月8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暨涉及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转让的议案》,并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拟对外转让的资产涉及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中部分已建成的3处门店物业资产,该3处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物业分别是安庆图书城、蚌埠图书城、淮北图书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376.91万元;2016年安庆图书城门店物业资产已对外转让,处置收益金额为3,663.57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蚌埠图书城、淮北图书城门店物业资产已对外转让,处置收益金额分别为4,137.02万元、5,178.40万元。

2017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二期)暨涉及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转让的议案》,并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拟对外转让的资产涉及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 中的利辛书店物业资产,该处以募集资金投入的物业利辛书店(已投入使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353.33万元。2018年3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以部分自有门店物业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二期)转让相关资产调整公告》,对转让的物业数量进行了调减,调减涉及的物业资产包括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新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中部分已建成的利辛书店物业资产。

注2:畅网工程—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流通体系:公司目前已完成了ERP系统配置上线工作, ERP系统已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因该系统的正式运行,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也促进了公司效益的增长,但无法量化核算。另外因物流项目体系建设未完成,故尚未产生效益。

注3:(1)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金额15,2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244.37万元,余额为13,955.63万元,由于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广告屏体未达到项目预计收益,公司增强风险控制意识,放缓了该项目建设步伐,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司对该项目建设进行重新评估测算,认为该项目很难达到预计收益,不能发挥募集资金的预计效益。

(2)鉴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对公司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中用于e 网工程—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为13,955.63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91.81%,占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0.75%;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皖新皖南物流园,拟投资总金额19,324.2万元,计划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955.63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仍为本公司。2016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土地(综合楼)已经拆迁完成,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度,因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故尚未产生效益。

注 4:(1)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未承诺效益。

(2)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附表2:

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项目建设周期*当期月数。

注2: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尚未实施完成,故未产生效益。

注3: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尚未实施完成,该项目未承诺效益。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 3:(1)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未承诺效益。

(2)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4: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尚在建设中,故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8-018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 8 号皖新传媒大厦 107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9日

至2018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8日(星期一)9: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楼605室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资料详见(www.sse.com.cn)

3、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05室

联系电话与传真:0551—62634712,邮编:230051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公告编号:临2018—01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