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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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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版)

(九)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采用无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本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公司经营层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授权事项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公司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债券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登记注册、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事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或转让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交易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服务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或转让流通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7.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的基础上,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四、同意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8年4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35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18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决议召开本次会议。

3.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18年)》;

7.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年)》;

8.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9.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301870 010-88085057

传 真:0991-2301779 010-88085059

联 系 人:彭晓嘉 李丹

邮 编:83000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66。

2.投票简称:申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同意、反对、弃权”栏目中用“○”明确授意委托人投票;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应当注明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法人股东单位需在委托人处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8-36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2018年4月9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杨玉成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8人,实际参会监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上述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1.2017年,公司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指引,依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评价,规范和提升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效率和效果。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和制度体系总体较为规范、合理,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对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发挥了较好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及其有效性,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同意《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