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1版)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上述项目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买入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并提供保
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密切关注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造成影响。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资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8-01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张学武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自己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3、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相关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上述项目收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买入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并提供保
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密切关注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8-01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发《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通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发《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以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施行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3、本次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2017年4月28日修订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通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通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和要求,对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进行了规范,并规定企业对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修订后的准则,其中,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损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8年0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于2018年0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8-01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新增合作银行并申请循环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新增合作银行并申请循环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公司能及时快捷按实际需求用款,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和效益,公司拟新增加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为合作银行,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循环授信额度(即:在授权期限内可连续、循环的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等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最高限额)10,000万元。另外,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授信(10,000万元)续期一年。自授信合同签署生效日开始,有效期不超过2年,全部为信用贷款,明细详见下表:
■
上述拟新增银行循环授信额度以各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8-01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财务概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字【2018】2-241号《审计报告》确认: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73.73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402,717.35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40,271.74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14,446,410.75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24,800,000.00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1,308,856.36元。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格局的基础上,积极采取措施, 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持续推进研发和业务模式创新,优化客户结构,调整业务结 构,严格成本费用控制。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18-019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