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027号及2018-032号
网上公告标题的更正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027号及2018-032号
网上公告标题的更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18-027号公告及2018-032号公告。
由于公司校对文稿不细,使2018-027号网上公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和2018-032号网上公告《关于为中鼎(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的标题有误,但公告内容正确。现将网上2018-027号公告的标题更正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将网上2018-032号公告的标题更正为《关于为中鼎密封件(美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公告的文字校对,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暨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集团”,累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63,129,177股,其所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62%)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中鼎集团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中鼎集团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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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控股股东股份被质押的情况
中鼎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并获得《关于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109号),核准中鼎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
2018年 4月 19 日,中鼎集团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因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中鼎集团将其持有的中鼎股份180,000,000股股份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号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用于对本次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行担保。质押开始日期为2018 年4 月 19 日,占该股东直接所持股份比例的31.96%。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鼎集团累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63,129,1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26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16%。
二、备查文件
1、《关于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8】109号)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