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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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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7版)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丰东热技术与盐城高周波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毅先生和朱小军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在审议丰东热技术与VIF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朱文明先生和朱小军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在审议丰东热技术与广州丰东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朱文明先生和夏晓宇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在审议方欣科技与广东益东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朱文明先生和徐正军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在审议公司、丰东热技术与上海君德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朱文明先生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对2018年度市场情况的判断,公司2018年度拟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3,040.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东方工程株式会社

1、基本情况:日本东方成立于1952年8月12日,代表取缔役为河田一喜,注册资本8,000万日元,注册地为日本国东京都荒川区西日暮里二丁目25番1-902号,日本东方主营业务为:专业从事金属热处理设备的制造和销售、金属机械器具及消耗品的制造与销售、金属热处理加工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8月31日,总资产10,025,860,691日元,净资产6,488,010,108日元,主营业务收入6,002,537,490日元,净利润1,668,602,145日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日本东方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9.60%的股份,系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日本东方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日本东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的供应商和设备及零配件的经销商,日本东方经营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二)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盐城高周波成立于2005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毅,注册资本为1,266.315万美元,注册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张謇路158号。盐城高周波经营范围为高频电源装置、感应加热设备(高频感应加热淬火装置、回火装置、加热线圈)以及各种附属设备制造,金属零部件的感应加热热处理加工,对外方在中国国内产品的安装调试及维修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166,864,711.12 元,净资产127,901,533.70 元,主营业务收入75,928,006.89 元,净利润6,441,182.64 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盐城高周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合营公司,丰东热技术持有其5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王毅先生兼任盐城高周波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朱小军先生兼任盐城高周波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盐城高周波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盐城高周波为丰东热技术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的供应商,丰东热技术为盐城高周波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的供应商,其经营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广州丰东成立于2006年7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合屋纯一,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广州丰东经营范围为金属零部件的综合热处理加工、研发,销售本企业产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65,395,870.88元,净资产54,879,734.09元,主营业务收入64,506,498.21元,净利润11,290,258.79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丰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联营公司,丰东热技术持有其4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兼任广州丰东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夏晓宇兼任广州丰东董事、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广州丰东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丰东热技术为广州丰东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的供应商,广州丰东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VIF成立于2014年9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朱文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VIF的经营范围为真空热处理炉的营销策划、设计、制造、销售和售后服务;真空热处理炉及其零部件的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批发;热处理加工服务和热处理技术咨询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65,610,841.74元,净资产33,615,873.56元,主营业务收入53,401,667.05元,净利润3,100,554.96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VIF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合营公司,丰东热技术持有其50%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兼任VIF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朱小军兼任VIF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VIF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VIF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丰东热技术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的供应商,丰东热技术为VIF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的供应商,VIF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障碍。

(五)广东益东金财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广东益东成立于2017年2月27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徐正军,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82-88号(双号)(C3)栋901房。广东益东的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办公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停车场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235,268,337.98元,净资产95,831,442.08元,主营业务收入2,574,063.65元,净利润-4,168,557.92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朱文明先生、副董事长徐正军先生为广东益东的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广东益东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广东益东拥有租赁资产的合法产权,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六)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上海君德成立于2017年10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朱文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2528号B幢1667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上海君德的经营范围为从事(计算机、新能源、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环保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家用电器、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煤炭、汽车的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56,452,369.27元,净资产49,997,489.27 元,主营业务收入0.00元,净利润-110.73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为上海君德的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我公司与上海君德为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上海君德拥有租赁资产的合法产权,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交易的定价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资源、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2017年6月,丰东热技术与盐城高周波签署合同书,丰东热技术向盐城高周波销售半轴回火炉,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盐城高周波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合同定金,客户现场设备终验收完成后,盐城高周波支付合同总价的80%,一年质保到期后,一个月之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2017年7月19日,丰东热技术控股子公司盐城丰特与VIF签署销售合同书,盐城丰特向VIF销售一台套BTF606090回火炉和SZM606090清洗机,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VIF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预验收后、提货前VIF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在客户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取得验收报告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设备一年质保到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3)2017年9月15日,盐城丰特与VIF签署外协供货合同,VIF将一台VCB242048炉体的外协加工任务委托给盐城丰特,炉壳交货时需提供现场试漏报告及其检验报告,付款方式:货到票到后一个月内付款。

(4)2017年12月25日,丰东热技术与VIF签署销售合同书,丰东热技术向VIF采购1台套VCH-1000真空溶剂清洗机,2台套VCH-1500真空溶剂清洗机,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丰东热技术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设备发运前丰东热技术支付合同总价的65%;设备验收后丰东热技术支付合同总价的5%。设备自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为一年。

(5)2017年11月20日,丰东热技术控股子公司盐城丰东祺耀工业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祺耀”)与VIF签署销售合同书,丰东祺耀向VIF销售BTF1500箱式回火炉,合同付款方式:合同签字盖章后VIF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生效,预验收后、提货前VIF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设备验收合格后开票,用户现场终验收合格后半年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生产线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质量保证期为半年。

(6)2018年1月4日,丰东热技术与日本东方签署采购合同,丰东热技术向日本东方采购真空泵、氧探头等热处理零配件,合同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日内交付,如果延期交付,每天处以合同总价0.5%的罚金;合同付款方式:交付后30日内支付。

(7)2018年1月17日,丰东热技术与日本东方签署采购合同,丰东热技术向日本东方采购温度控制器,合同交货期:签订合同60日内交付,如果延期交付,每天处以合同总价0.5%的罚金;合同付款方式:交付后30日内支付。

(8)2017年10月8日,丰东热技术与VIF签署《研发中心五楼及附属设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为3年,即2017年10月8日起至2020年10月8日止,租金为150,000.00元/年,租金凭票每月结算一次。

(9)2017年8月1日,方欣科技与广东益东签署了《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已刊载于2017年8月2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等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10)2018年1月1日,公司上海分公司、丰东热技术(以下合称“承租方”)分别与上海君德签署了《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为5年,即自 2018 年01 月 01日起至 2022年12 月31 日止,年租金总计2,831,259.38元,租金从第二年起按7%递增,物业管理费按实际发生额由承租方缴纳。租赁房屋期间需缴纳的税费,由双方按相关税法各自承担;考虑到租赁房屋所需的装修周期,上海君德同意在首年(2018年0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租赁周期中为承租方减免两个月的房屋租金,鉴于此,承租方在首年的年租金总额为2,365,846.88元;双方每年应当根据市场情况,经协商一致后,调整租金金额及年度涨跌幅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签署书面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热处理材料/零配件采购、热处理设备/零配件销售及房屋租赁等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租入资产交易,有利于稳定公司经营场所,树立品牌形象,满足员工上下班交通便利的需求,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降低员工流失风险,提高人才吸引力,对保障与加大公司核心竞争力有促进作用;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有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对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及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现就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经审核,2018年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体现了公平、公允和合理的原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25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7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及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标的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7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号)文核准,本公司向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股东徐正军发行80,126,857股、向股东王金根发行34,069,687股、向股东北京众诚方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0,331,948股、向股东深圳市金蝶软件配套用品有限公司发行6,309,201股、向股东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5,938,220股、向股东广州西域洪昌互联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938,220股、向股东曹锋发行3,785,520股、向股东邓国庭发行1,892,760股,购买其所持有的方欣科技100%的股权。

截至2016年10月20日止,方欣科技原股东所持有的方欣科技100%的股权已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方欣科技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2016年11月,本次重组涉及的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进行审验,并于2016年11月3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131号《验资报告》。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人(徐正军、王金根、曹锋、邓国庭)承诺方欣科技于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分别不低于12,000万元、16,800万元、23,500万元。经各方共同协商,确认上述承诺净利润应为扣除上市公司配套募集资金所带来的效益对标的公司每年净利润的影响数额后的净利润。

如方欣科技于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应向上市公司足额补偿,具体为首先补偿义务人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若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上市公司的,则该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三、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方欣科技2017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18,084.9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04.17万元,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为440.40万元,2017年度募集资金占用利息及存放利息为649.3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资金占用利息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914.47万元,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的100.68%。上述业绩承诺实现结果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8年4月10日出具众会字(2018)258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26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0,474,158.7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303,182.9元,分别按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30,318.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司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456,904,107.97元,母公司201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67,244,827.35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2017年度实现盈利,根据《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2018年度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和计划,董事会提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 2018 年4月23日的公司总股本490,741,8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537,092.6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294,445,112股(注:因转增比例计算过程中小数 四舍五入影响,最终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送红股 0 股(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由目前的490,741,853 股变更为785,186,965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三、董事会意见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结合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形势以及公司2017年度的实际经营结果,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未来资金需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该项分配预案。

六、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2、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东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被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3、特别提示: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2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4 月 28 日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要求本准则自 2017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本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了分类列报。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2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议,公司拟定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18年5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8年5月14日15:00~2018年5月15日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2)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9、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11、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刊载于2018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注:上述议案5、7、8、9、1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上述议案11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9:00~11:00,14:00~17: 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24100

传真:0515-83282843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1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2)邮政编码:224100

(3)联系电话:0515-83282838

(4)传 真:0515-83282843

(5)电子邮箱:fengdong@fengdong.com

(6)联 系 人:房莉莉

6、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0”,投票简称为“金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应加盖单位印章。

2、股东应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29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方便广大股东和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经营管理情况,公司将于2018年4月26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7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文明先生、副董事长徐正军先生、独立董事陈丽花女士、财务总监褚文兰女士、董事会秘书房莉莉女士、独立财务顾问陈亮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