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新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石深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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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增加34,245.39万元、净资产增加36,557.0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市募集资金的增加以及本期利润的增加。
2、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89.96万元,主要是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存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而应付账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希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8年4月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通讯出席董事1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希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李高、杨德明、周兵分别提交了《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发布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许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17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公司分配方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加至120,000,00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同时以公司分配方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0,000,00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 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2018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 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8年4月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控制度能较好的执行,《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 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75.4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2017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2,283,927.9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39,431,369.53元,已达2017年末公司股本75,000,000.00元的50%,本期不再提取,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53,632,325.73元,2017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55,916,253.63元。
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17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公司分配方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0,000,000股增加至120,000,000股,本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同时以公司分配方案披露时的最新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70,000,00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2017-2019年度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2017-2019年度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其他说明
(1)公司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决定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资信状况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订工作合同,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有关报酬事宜。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7号)核准,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1元,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42,5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8,429.21万元,其中发行费用可抵扣进项税为人民币465.24万元,考虑可抵扣进项税额之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561.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大华验字[2018]第000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1月2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如果本次发行及上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截止2018年2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575.40万元,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审核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公司先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截止2018年2月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575.40万元进行置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75.4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 会计师专项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8】002088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结论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2018年2月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575.40万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5.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8、审议《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高、杨德明、周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述职。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已就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就议案8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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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署的原件,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14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9040,信函请注明“润都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756-7630035。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12:00,13:30-16:30。
3、登记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公司证券部。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曾勇、徐维
公司办公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北路6号
邮政编码:519040
电话:0756-7630378
传真:0756-7630035
邮箱:rd@rdpharma.cn
2、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3”,投票简称为“润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议案附后。
上述委托代理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委托人对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根据自己的意愿代表本单位(本人)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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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前有效。
委托人签字(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自然人或法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及公司盖章(适用于法人股东):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