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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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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15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932,128.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1,719,786.22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41,719,786.22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71,978.62元后,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50,426,377.93元,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186,527.6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8,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4,312,00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41,12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该预案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16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若此两项议案最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金属、稀有金属、稀土、贵金属及其合金制成的真空蒸镀膜料、溅射靶材、石英制品、屏板显示器材料、导线支架的生产、研发和销售;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光学元器件的生产和销售;光学玻璃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78,400,000元增加至141,120,000元,公司总股本由78,400,000股增加至141,120,000股。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将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改内容编制《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8年4月)。本次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订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生效施行,现行的《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年10月修订本)同时废止,经营范围的修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为准。

特此说明。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18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17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21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计划2018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2018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2018年度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贵金属租借、并购贷款等综合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及分配。本次授信额度项下的实际贷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各合作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贷款金额为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本次授信额度在2018年度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办理授信、贷款等业务的相关手续,签署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22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公开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7年5月25日公开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会计政策有关内容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2017年5月28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个别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从总额法改为允许采用净额法,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递延收益的摊销方式从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改为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配,并修改了政府补助的列报项目。2017年1月1日尚未摊销完毕的政府补助和2017年取得的政府补助适用修订后的准则。

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修订后的营业外收支反映企业发生的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债务重组利得或损失、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盈利得或损失、捐赠利得、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4、变更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表,2017年度调整减少营业外支出495,724.54元,调整增加资产处置损益-495,724.54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2017年度调整减少营业外收入3,583,580.04元,增加其他收益3,583,580.04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7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 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23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本次核销资产不涉及关联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资产的概述

为真实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截止2017年度末使用年限久远、故障无法修复以及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固定资产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1、固定资产报废

公司本次报废固定资产的原值84,390.68元,累计折旧31,764.40元,净值52,626.28元,减少2017年度利润总额52,626.28元。

2、固定资产处置

公司本次处置固定资产的原值1,231,202.45元,累计折旧325,221.50元,净值905,980.95元,减少2017年度利润总额495,724.54元。

3、应收账款核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2.34元,主要系货款结算尾差,销售人员催讨后无法追回,由管理层审批核销。

三、本次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资产不涉及关联方,减少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548,350.82元。

四、董事会关于核销资产的意见

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五、独立董会关于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本次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真实、客观性原则,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核销资产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事项,是为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核销资产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25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在福州设立全资子公司“福建长鸿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长鸿控股”)。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长鸿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的技术推广、研究与开发服务;投资管理服务;非证劵类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 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长鸿控股,是为了更好的进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优化企业经营结构,完善市场布局,从而进一步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及收入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推动。

四、 其他

公司将根据该子公司的后续业务进展或变化情况履行相关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27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 2018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长乐市航城街道琴江村太平里1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 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审议《关于确认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关于选举陈钦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2关于选举陈本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3关于选举陈秀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4关于选举陈世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关于选举沈毅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2关于选举潘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2.03关于选举兰邦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1关于选举张涛晓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11、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11和议案1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2017-020)。 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于2018年4 月2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其中,议案5、7、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议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2018年5月15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来信请寄:福建省长乐市航城街道琴江村太平里169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502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3、登记地点:长乐区航城街道琴江村太平里169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长乐市航城街道琴江村太平里169号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林梅 谢文武

电话:0591-28673333

传真:0591-28798333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附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举行的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8年5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70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年度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706

2、投票简称:阿石投票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以上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议案1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编码1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12.1为选举独立董事,议案编码1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13为选举监事,议案编码13.01代表候选人。

(2)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的表决

议案11、议案12、议案13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1.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2.1,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议案13,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分配给1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如果不同意候选人,可以对候选人投0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关于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1-10表达相同意见。

①填写表决意见

议案1-10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②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④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28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8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29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