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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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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57 公司简称:宁波中百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做了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660.81万元,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28,226.20万元,支付2016年度股东红利1,345.92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780.52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45,926.35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28,234.31万元,支付2016年度股东红利1,345.92万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037.96万元。

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零售业务,作为宁波本土的商业零售品牌“宁波二百”,具有悠久的历史及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商品质量及服务水平得到消费者普遍认可,商店地处宁波市中心最繁华的天一商圈内。报告期内,公司零售业将目标市场定位为“以全渠道营销为依托、以婚庆、社交、家庭消费为主线”突出黄金珠宝、家纺床品的龙头地位,集消费、服务、体验于一体,积极实施主题营销,并推动互联网金融、工会服务卡等相互联合营销模式,营造消费热点,创新营销手段,使传统业务逐步走出经营低谷。在保证商业零售业务的稳步增长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物业资产管理收益的提高,整合资源优势,完善配套设施,注重品牌效应,为公司的创造新的收入增长点。过去一年,公司上下认清形势、清晰定位、积极应对,与同行实行差异化经营,进一步突出经营重点,不断强化经营优势和提升管理水平,保持了公司主营业务的稳定经营和持续发展。2、公司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经营模式主要为自营和联营。(1)自营模式下分为两类:一类为中国黄金,①进货流程:公司根据销售和库存情况组织订货会并确定订货量,以订货当日中国黄金实时基础金价以及合同的约定,确定预付宁波市中金黄金饰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商”)货款,款到以后由供应商送货上门。②销售流程:公司以销售当日的中国黄金实时基础金价为依据,参考国内同行零售价以及合同相关约定,对中国黄金不同商品加价进行销售,确认销售收入。③货款结算:公司以销售当日的售价以及合同的约定,确定进价作为进货成本,每月与供应商在预付款中结算;另一类为布料类商品,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销售时确认收入,月末按先进先出法结转存货,确认成本。(2)联营模式下,公司和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公司每日以实际收到的营业款确认销售收入,月末系统根据零售价和合同扣率计算存货成本并入库,同时做销售出库、结转成本处理。(3)期末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自营模式下存货余额,联营模式下无存货余额。

3、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报告期内,我国经济总体平稳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提升,消费需求仍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经济增长质量不断提高。2017年,我国居民收入增长加快,消费转型升级态势明显,消费品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新兴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快速发展,消费品市场业态结构、商品结构、城乡结构持续优化,消费继续发挥经济增长主要驱动力的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信息,2017年实现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6亿,同比增长10.2%,增速比上年回落0.2个百分点,零售行业总体增长,但增速呈现持续放缓态势。根据宁波市统计局(网站)公布的数据,2017年宁波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47.8亿元,同比增长10.4%。这是继2011年突破2千亿、2015年突破3千亿以后又一次迈上新的台阶。作为三驾马车之一,消费市场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对国民经济平稳增长起到“稳定器”和“压舱石”的作用。宁波市社零市场不仅总量稳步提升,而且结构也在发生积极变化。从消费结构看,以“互联网+”为引领的新型消费模式蓬勃发展。2017年,宁波市限上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173.3亿元,同比增长29.4%,拉动限上零售额增长2.5个百分点。从消费产品看,智能化、品质化、升级类商品成销售热点,限上企业实现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97.1亿元,同比增长21.9%;实现通讯器材类零售额27.6亿元,增长98.2%,两类商品拉动限上零售额增长2.0个百分点。传统商品销售的稳步发展以及借力“互联网+”的异军突起,促使宁波市社零总额再上新台阶。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消费诉求的不断升级,未来消费主题化、个性化、便利化、情感化等特征更加明显,消费者更加注重服务消费和体验消费,更加讲求品牌和文化内涵。而实体店相较于电商,其优势在于能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优越的体验,随着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等方面的变化必将促进以提高生活品质为主旨的各种新型零售模式营运而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下零售业态的总体发展趋势,秉承稳健经营的基本方针,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夯实了公司商业百货、物业租赁和金融投资三个业务板块,努力保持了公司良好的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但报告期内,广州仲裁委向本公司送达了仲裁裁决书,裁定本公司就天津九策高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欠付的全部债务526,525,027.50元向中建四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3,551,300.00元。上述事项对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本次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已生效,报告期内,虽中建四局未申请执行,但公司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及建议综合考虑,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营业利润因非经常性损益导致大幅下降。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最大努力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782.13万元,比上年同期90,603.01万元,增加7,179.12万元,增幅7.92%;实现利润总额-44,481.21万元,比上年同期5,337.51万元,减少49,818.72万元,减幅933.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660.81万元,比上年同期4,249.91万元,减少49,910.72万元,减幅1,174.40%。

2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上述三项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因执行上述文件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报表的影响如下:

3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编号:临2018-014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4月20日上午9:30时,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赵忆波先生、张冰先生因公请假,分别委托独立董事赵秀芳女士、董事严鹏先生代为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应飞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逐项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660.81万元,合并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28,226.20万元,支付2016年度股东红利1,345.92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780.52万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实现净利润-45,926.35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28,234.31万元,支付2016年度股东红利1,345.92万元后,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9,037.96万元。

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决定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捌拾柒万元整,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肆拾贰万元整,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七)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审计机构。

(八)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报告期内,因本公司涉及相关诉讼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临2017-019)、2018年3月20日(临2018-005)临时公告,针对上述事宜,公司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后,基于《企业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和预估后续诉讼赔偿风险的考虑,决定2017年度内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493,575,147.92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临2018-017))

上述八项内容均须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临2018-016))

(十)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室工作报告;

(十三)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四)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7年度审计情况的总结报告;

(十六)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5月15日(周二)14时,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大酒店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十七)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编号:临2018-015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4月20日上午,会议在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正敏女士主持,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审核认为:(1)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决定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意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财务报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可靠,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中,能依法和依据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上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依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在执行公司职务期间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控建设,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重要作用。

(3)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各项财务报表所列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充分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会还列席参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总经理室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等其它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专项说明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制定的工作措施,具有可行性。公司监事会支持董事会和经理层为化解风险所采取的措施,并持续关注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基于预估后续诉讼赔偿风险的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2017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并且本次会计政策调整对公司2017年度以及以前年度经营成果均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认为:(1)2018年第一季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8年第一季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编号:临2018-016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上述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颁布,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57 股票简称:宁波中百编号:临2018-017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度计提预计负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预计负债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因本公司涉及相关诉讼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临2017-019)、2018年3月20日(临2018-005)临时公告,针对上述事宜,公司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充分沟通后,基于《企业会计准则》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和预估后续诉讼赔偿风险的考虑,决定2017年度内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493,575,147.92元。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计提预计负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是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该预计负债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提交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计提预计负债事项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后,有关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公告编号:2018-018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5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宁波大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5日

至2018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否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上午9:30—下午16:30)

4、登记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楼公司办公室。

5、本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6、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7、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楼公司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00

联 系 人:严鹏、马雪寒

联系电话:0574-87367060

联系传真:0574-87367996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编号:临2018-019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用于经营百货零售业态的中百大厦1-6层建筑物,其中5-6层仍在继续租赁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本公司经营业态以百货零售为主)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