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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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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6版)

⑶经营范围:飞机租赁;

⑷股权结构: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⑸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10,641.40万美元、总负债1,977,475.20万美元、净资产733,166.20万美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372,736.20万美元、利润总额62,524.20万美元、净利润54,994.80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被担保人名称: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⑴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1日;

⑵注册资本:460,000万人民币元;

⑶注册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楼601室;

⑷法定代表人:李铁民;

⑸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借款;(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十一)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⑹股权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53.65%、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1.13%、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89%、西安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89%、上海恒嘉美联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7%、泉州安华物流有限公司持股0.87%、泉州安凯储运有限公司持股0.87%。

⑺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590,066.60万元人民币、总负债3,928,830.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72,634.82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319,190.50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91,906.6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9,128.9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被担保人名称: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SPV

⑴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5日;

⑵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⑶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3号4004室-685;

⑷法定代表人:于翠珍;

⑸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⑹股权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64%、澳门南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6%、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

⑺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23,347.20万元人民币、总负债48,592.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74,755.20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9,038.70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4,763.5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574.3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1.以上子公司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SPV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重组报告文件的介绍分析信息;3.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SPV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对外投资公告的介绍分析信息。)

四、担保方式

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之间的担保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对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拓展,董事会对上述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截止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5,074,900.10万元人民币,占2017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16.89%,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150,000万元人民币,对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143,660万元人民币、49,900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034计算折合人民币314,539.66万元);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对其全资SPV公司发生担保金额87,369.54万元人民币、32,250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034计算折合人民币203,284.65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34,500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034计算折合人民币217,467.30万元);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100,000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034计算折合人民币630,340万元);HKAC和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528,006.94万美元(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034计算折合人民币3,328,238.95万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69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金控”)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㈠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新增“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同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㈡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㈢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㈣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公司对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将执行财务部于2017年12月2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的要求。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公司将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项目之下新增“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用以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且公司2017年不涉及相关业务,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中关于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的要求,公司将在2017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下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比较数据相应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2018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70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

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

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为支持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渤海”)业务发展,维持其良好运营,降低资产负债率,天津渤海拟以其对香港渤海应收款项合计约443,742.94万元向香港渤海增资。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以现场方式出席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0人,授权委托出席董事2人;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授权天津渤海经营管理团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具体增资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7日;

3.注册资本:2,886,617,379美元;

4.注册地址:Room 2103 Futura Plaza 111 How Ming Street Kwun Tong KL;

5.经营范围:咨询和服务,投资;

6.股权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100%;

7.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78,873.50万美元、总负债2,818,735.70万美元、净资产460,137.80万美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448,779.00万美元、利润总额49,220.50万美元、净利润41,343.00万美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香港渤海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香港渤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增资金额:约443,742.94万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天津渤海以其持有香港渤海债权向香港渤海增资;

3.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4.生效时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其他事项:天津渤海向香港渤海增资约443,742.94万元人民币,香港渤海将上增资款由负债项转为权益项,天津渤海将上述增资款由应收款项转为长期股权投资。

四、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向其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增资有助于支持其业务发展,降低资产负债率,维持其良好运营,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增资资金来源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的应收款项,本次增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并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公告编号:2018-071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境外子公司2017年年度

财务报表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以下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均为在各子公司国际会计准则报表基础上进行准则转换后的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并系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分摊调整后的数据,反应了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与该子公司单体报表财务数据存在差异。Avolon Holdings Limited列示数据中合并了HKAC和C2的相关数据,GSC列示数据中合并了Seaco和Cronos相关数据。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072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渤海金控;证券代码:000415)于2018年1月17日起停牌,并于2018年1月1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号);2018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号)。经初步判断,本次重大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3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号);2018年2月7日、2月8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015号)。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涉及的方案论证及尽职调查的工作量较大,且涉及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论证,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2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号);2018年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2018-029、2018-034号)。公司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3月1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号);2018年3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号)。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4月16日分别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届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2018年3月2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号)以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8号),2018年4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号)以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6号)。上述相关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初步方案为渤海金控拟向海航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信托”)部分股权,并可能涉及向渤海信托进一步增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可能涉及配套募集资金。因渤海信托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金融机构,本次重组方案可能涉及股权转让及对渤海信托进一步增资,方案较为复杂,公司正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咨询、论证。由于渤海信托资产规模较大,涉及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量亦较大,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同时,本次重组可能涉及配套募集资金,涉及到寻找意向投资人等相关工作。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因相关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