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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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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8-055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俊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凌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和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增加141.80%,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6.5亿资金到位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340万,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商品期货清仓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572.52%,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54.12%,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直销客户比例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05.56%,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扬药业水产处于旺季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310.89%,主要系增加银行借款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7)应付债券:期末较期初增加47,352.61万,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负债成分与权益成分进行分拆计量,负债部分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负债成分计入应付债券;

(8)其他权益工具:期末较期初增加16,824.44万,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负债成分与权益成分进行分拆计量,权益工具成分公允价值以及发行费用在负债成份与权益成份之间按公允价值比例分摊金额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和原因说明:

(1)财务费用:报告期内同比增加93.76%,主要系报告期内增加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以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同比增加106.70%,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联营企业河南省新大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3)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同比减少36.19%,主要系报告期内养殖企业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收益下降;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和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同比减少4,574.43万,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大宗原料采购款,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于现金流出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同比增加70.92%,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同比增加432.43%,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6.5亿资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7年7月份启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于2017年11月2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12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1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公开发行了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5,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005.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3,99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已于2018年3月15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55号《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4月2日于深交所上市。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2月21日、2018年3月7日、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与专业机构合作设立食品产业基金

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食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金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农”)与深圳市九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派资本”)及赣州允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允公”)合作设立“九派金新农食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食品基金”或“产业基金”),基金总规模为45,450万元,第一期规模为15,150万元,第二期规模为30,300万元。九派资本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并作为基金管理人,出资人民币450万元;新金农和赣州允公共同作为产业基金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分别出资人民币4,400万元和人民币4,600万元;由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作为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额共人民币18,000万元;其他通过社会募集人民币18,000万元。

为扩宽项目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公司将参与设立食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方案调整为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并作为食品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金农(作为劣后受益人)出资1450万元与赣州允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劣后受益人)出资1550万元、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优先受益人,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出资6000万元共同参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以下简称“华润信托”)设立的华润信托·九派金新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第一期,该信托计划第二期将根据委托人要求择机另行设立。该信托计划将用于食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社会资本方,作为食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同时公司为优先级信托单位持有人江苏银行第一期出资本金及应当获得的信托利益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差额补足及回购义务,并在约定时间按约定价格以现金形式无条件回购江苏银行持有的第一期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单位。公司本次提供差额补足及回购属于实质意义上的担保行为,本次担保最高额度预计不超过8,850万元。此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9月15日、2018年1月10日、2018年1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截止2018年1月24日食品基金取得合伙企业的公司营业执照,并于2018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