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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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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51 公司简称:冠农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2.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2.3 公司负责人郭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永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玉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5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7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11,483.38万元,比年初减少7,056.84万元,减少38.06%,主要是增值税留抵税减少和理财产品到期转出所致。

2.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223.92万元,比年初减少140.58万元,减少38.57%,主要是收到2*1500吨番茄酱生产线工程项目发票结转在建工程所致。

3. 短期借款: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116,476.42万元,比年初减少50,310.89万元,减少30.16%,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和新疆冠农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归还贷款所致。

4. 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2,397.29万元,比年初增加2,162.86万元,增加922.60%,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开具承兑汇票所致。

5. 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末预收款项40,413.69万元,比年初增加8,533.20万元,增加26.77%,主要是预收房款、产品款所致。

6. 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应付利息991.83万元,比年初减少546.50万元,减少35.53%,主要是支付贷款利息和借款利息所致。

7. 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5,336.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628.55万元,增加 99.71%,主要是公司皮棉及棉籽销售数量大幅增加所致。

8. 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营业成本51,310.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236.04万元,增加 113.13%,主要是公司皮棉及棉籽销售数量大幅增加所致。

9. 销售费用:本报告期销售费用1,864.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0.11万元,增加25.62%,主要是运输费用和服务费增加所致。

10. 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财务费用2,383.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38.10万元,增加91.41%,主要是利息支出增加及汇率变动导致汇兑净损失增加所致。

11. 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投资收益 8,735.8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12.15万元,增加 33.91%,主要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硫酸钾销售单价比上年同期增长约21.70%,同时因售价上涨致销量减少,销售费用降低,导致该公司利润大幅度增加,致使公司投资收益增加。

12. 其他收益:本报告期其他收益180.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0.17万元,增加100.00%,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进入其他收益所致。

13. 营业利润:本报告期营业利润6,359.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84.79万元,增加30.46%, 主要是投资收益大幅增加所致。

14. 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21.5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7.92万元,减少93.45%,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15. 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7.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3.32万元,减少90.82%,主要是与上年同期相比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和罚款支出减少所致。

16. 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83.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57万元,增加100.00%,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和果蔬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所致。

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14.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26.28万元,增加35.10%,主要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大幅度增加使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8. 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少数股东损益-1,124.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59.66万元,减少208.19%,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1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报告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4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63万元,减少161.98%,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华富资管-涌泉1号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为0.0945元/股,比上年同期增加0.0246元/股,增加35.19%,主要是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710.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327.23万元,增加245.62%,主要是皮棉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6.7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490.52万元,减少90.2%,主要是上年同期转让中航信托·天启(2016)196号集合资金计划部分信托收益权,收回转让款,但本期未发生所致。

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866.1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5,550.15万元,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良

日期 2018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7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11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良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18年度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18年度预计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1:《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0:《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冠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320,932,708股,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立新、姜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