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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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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9版)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等项目尚在投入初期,本期尚未产生的效益。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8-020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 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 2018 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5 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8年5月16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5月17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 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5月1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年5月1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 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考核办法》。

8、《关于2018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2018年度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于2018 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议案11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少华、李辉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 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8年5月16日下午 15:00 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贤楠

电话:0592-6083018 传真:0592-6082737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 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1”,投票简称为“大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5月16日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5月17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18-02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5,556,287.5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51,816,775.84元,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349,815,562.77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2017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49,815,562.77元。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末总股本40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0,0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转入下一期分配。2017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融资环境等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符合《公司章程》、《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7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