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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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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公字[2013]13 号)的规定,现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洛凯股份”)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23元,募集资金总额28,9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5,423.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2017]0128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17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金额为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5,447.2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7年10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8】01280018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洛凯股份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民生证券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5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银承授信额、非融资性保函、交易对手风险额度等综合授信业务。因银行贷款需要,关联方江苏汉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谈行及龚伟将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上述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上接1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