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4版)
注1:募投项目的一期车间(重容车间)于201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固,已于2013年1月份开始投料生产,正在生产板式空冷器、板式换热器、加氢脱硫反应产物空冷器、球罐等产品,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重容车间所产生产品的收入为42,398.05万元,成本为37,440.11万元,毛利为4,957.94万元。
附表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
(2017年度)
编制单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8-013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等纳入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8-01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系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关联交易金额与同类业务占比较低,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金额均在预计范围内,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符合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预计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交易额为20,000万元左右。具体情况如下: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2号丽港大厦裙房二层202-F105室
法定代表人:金晓剑
注册资本:442,135.48万元
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持股比例5.01%)。
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及建筑工程的设计;承担石油天然气工程的规划咨询、评估咨询;承担各类海洋石油建设工程的施工和其它海洋工程施工;陆地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承担各种类型的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压力容器设计与制造、压力管道设计;电仪自动化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质量控制和检测、理化、测量测绘及相关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承包境外海洋石油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沿海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航线普通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钢材、管件、电缆、阀门、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销售。
(二)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999号211室
法定代表人:张素刚
注册资本:22139万元。
关联关系:同一控制。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成套设备、成套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从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石化工程等专业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地产开发。
(三)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法定代表人:任洪斌
注册资本:260亿元。
关联关系: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持股比例58.54%)。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大型成套设备及工程项目的承包,组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生产、销售;汽车、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境)参、办展。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货物购销、各项服务协议,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价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确定出公平、合理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临2018-015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旭杨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由于工作岗位变动原因,李旭杨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李旭杨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本公司董事会对他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杨颜丞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杨颜丞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
杨颜丞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汇丰东大街588号证券部
电话:(021)57208550 传真:(021)57208182
邮箱:yangyancheng@lanpec.com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杨颜丞先生简历
杨颜丞:男,苗族,1977年10月出生,兰州大学金融专业,本科学历,曾任华龙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2006年3月至2008年9月在公司策划部任职,2008年9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任职。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8-016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要:
● 被担保人名称:
1.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机械工业上海蓝亚石化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亿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蓝科高新为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经营生产流动资金的运行,子公司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请公司为此提供担保,共计划担保人民币捌亿元,期限为壹年。
申请综合授信的金融机构及额度如下:
1. 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干巷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
2. 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金山干巷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
3. 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
4. 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金山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
5. 机械工业上海蓝亚石化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金山干巷支行申请人民币壹亿元综合授信。
6. 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叁亿元人民币的集团票据池业务提供质押担保。
二、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29800万元
(2)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干巷镇荣昌路505号
(3)法定代表人:张延丰
(4)经营范围:石油、石化、海洋、冶金、电力、环保、轻工、食品、市政行业的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与工程承包、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压力容器(具体项目详见许可证)制造安装维修,空冷器、板式换热器、海洋设备、石油钻采设备、机电成套设备、轻工食品设备、石化配件、金属材料及金属结构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以上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国内外贸易、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
单位:元
■
(6)关联关系: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机械工业上海蓝亚石化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2)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干巷荣昌路505号5幢
(3)法定代表人:张玉福
(4)经营范围:石油钻采及炼油化工设备产品质量测试,金属材料性能测试,钻机及井架检测及评定;石油钻采及炼油化工设备新产品鉴定及检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元件(检验检测、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安全评定),无损检测;从事石油钻采及炼油化工设备检测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涉及特种设备业务的详见特种设备许可证)。
(5)机械工业上海蓝亚石化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
单位:元
■
(6)关联关系:机械工业上海蓝亚石化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预计的最高担保限额,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合同,。公司将根据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支持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各子公司的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计划是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人民币,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工业上海蓝亚石化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18-017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4000万元。
使用期限:自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3]1534号文《关于核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核准,蓝科高新向老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3,520.00万股。蓝科高新于2014年1月22日完成向老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3,452.82万股,每10股配1.1股,每股配股价格为人民币5.68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9,612.02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44.71万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67.31万元。截至2014年1月2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4]000051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二、 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5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蓝科高新使用闲置配股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伍仟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15-020)。
2016年10月26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伍仟万元全部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26)。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2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余额4,167.3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4,379.81万元,差异系获得存款利息199.71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46万元,尚未转出垫付发行费用13.25万元。
2、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2016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LNG加气机与泵撬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拟投资总金额5,500万元,计划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4,800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蓝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与上海雷尼威尔物联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四、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8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 过6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 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归还。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蓝科高新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18-018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蓝滨石化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4日
至2018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4月24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10项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第6项应回避表决的股东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卡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4、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5、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6、参会登记不作为A股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汇丰东大街588号801室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8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00
六、 其他事项
(一) 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汇丰东大街588号
联 系 人及联系电话:
李旭杨(021)31021798
杨颜丞(021)57208550
传真:(021)57208182
(二)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