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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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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委托贷款计划的公告

2018-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6版)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单笔金额小、周期短,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控制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交易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银行产品,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期限较短。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7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全部是低风险的类别,在整体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实际提高了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2017年度委托理财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8-006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投资计划金额:投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债券、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

一、委托理财投资计划概述

(一)委托理财投资的基本情况

1. 委托理财投资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 委托理财投资的额度

公司2018年度计划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合并委托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单笔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亿元,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

3. 授权期限

2018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开展委托理财的具体操作事项

1、委托理财主体:本公司及并表子公司。

2、委托理财受托主体: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本委托理财不得构成关联交易。

3、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以低风险类短期理财产品为主,投资方向主要是信用级别较高、风险低、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以及有预期收益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期限:单一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本委托理财投资计划,在审核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开展。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全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业务,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开展的委托理财投资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

公司2018年委托理财投资交易的产品标的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期限较短。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2018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

六、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8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8-007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为1.5亿元,本次担保后,累计为其担保额度为5.95亿元。

●本次担保没有提供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味鲜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中行中山分行”)签署借款、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统称“融资合同”)。为确保合同的履行,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对美味鲜公司的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中行中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为1.5亿元的《保证合同》。

本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到会的8位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为美味鲜公司与中行中山分行签署《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额度1.5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美味鲜公司是本公司100%控股的子公司,注册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法定代表人:张卫华;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调味品、食用油。

美味鲜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行中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为美味鲜公司与中行中山分行签署《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为《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30年末。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美味鲜公司资产负债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充沛;《综合授信协议》的签署,能使美味鲜公司更灵活、高效地使用信贷资金,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加快发展进程。

独立董事就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

五、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本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变化至最高5.95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18.94%。合并口径计算,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变化至最高9.05亿元(其中3.1亿元为美味鲜公司为其子公司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28.81%。

本公司上述担保全部是为美味鲜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的银行贷款等业务所提供。

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中炬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8-008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委托贷款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计划金额:委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一、委托贷款计划概述

(一)2017年度委托贷款整体情况

2017年度,公司及并表子公司共发放委贷5笔,累计委贷金额2.68亿元,贷款平均利率11.78%,全年共实现利息收入2,744.12万元;期末委贷余额2.32亿元;贷款项目风险保障措施齐备,实现了全部贷款零坏账。

(二)2018年度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

1. 委托贷款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2. 委托贷款的额度

公司2018年度计划进行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合并投入委托贷款资金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 授权期限

2018年度,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开展委托贷款的具体操作事项

1、委托贷款主体:本公司及并表子公司;

2、委托贷款对象:经审查符合资格的境内法人企业,该企业与公司不得构成关联交易;

3、贷款利率:根据国家利率走势以及贷款对象的资质情况予以确定;

4、合同金额与期限:单个贷款对象(含其关联的企业与个人)贷款上限为2亿元;单个贷款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5、本委托贷款计划在审核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开展。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参会的8名董事一致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委托贷款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业务,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进行滚动使用。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开展的委托贷款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整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点:

1、所有委贷对象必须提供担保(抵押),抵押物的抵押率不超过50%,还需根据情况由贷款对象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单个贷款对象(含其关联的企业与个人)贷款上限为2亿元;

3、任何时点委托贷款的余额不超过6亿元;

4、公司成立委托贷款资金管理小组,专门负责委托贷款项目的考察与审核,确保贷款项目及风险保证措施顺利执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对该业务已采取足够的保障措施,控制业务风险;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公司2018年度委托贷款计划。

六、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8年度委托贷款计划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18-009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5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5日

至2018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4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股东大会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5天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2017年5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和法人单位证明(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中山市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厦三楼投资者服务部;

3、联系电话:0760-88297233、88297280

4、传真:0760-85596877

5、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一)。

六、 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备查文件:

中炬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