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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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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公告编号:2018-018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专业从事索具研发、制造、销售的企业,主营业务为索具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是索具行业内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领导者。

在研发、设计方面:公司拥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吊索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取得专利技术170项,其中:发明专利24项,实用新型专利146项,取得科技成果证书36项;为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公司已主编完成8项、参编完成19项索具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正在主编5项、参编3项索具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多项产品填补了国际或国内空白,曾多次获得河北省、保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在制造方面:公司30年来年专注于索具研发制造,是目前国内规模大、品种齐全、制造专业的索具制造公司,占据国内索具行业“第一品牌”的主导地位。产品广泛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军工、核电、风电、水电、造船、冶金、桥梁、矿山、航空航天、海洋工程、重工机械、交通运输、港口码头、空间结构、机械制造等众多应用领域,领域间的通用性较高,不存在对某一领域的过度依赖。

在销售方面:公司在国内设立了100多家分支机构,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销售网络,且均直接面向终端客户;在销售理念方面,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的、一贯的秉持“不仅销售索具产品,更重要的是为客户提供吊装技术方案,解决吊装难题!”理念;为实现全天候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实现了1小时服务周期半径;巨力索具产品和工程业绩不仅遍布国内,亦在世界加入“中国制造”和“一带一路”行列。

在生产方面:公司主要产品为索具及相关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9大类别,分别为吊带缆绳系列、链条系列、钢丝绳系列、钢丝绳索具系列、夹具吊梁滑车系列、连接件设备系列、缆索系列、钢拉杆系列、起重机结构件系列。

公司依托自身强大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根据客户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并为其配套相关索具产品。

公司所有产品均执行“按订单组织生产”和“精益生产”要求,减少库存数量,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周转率。产品按照国家标准、国军标、行业标准、客户标准、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各项产品均制定了规范的生产流程。

在发展阶段和行业地位方面:公司作为细分市场的索具行业龙头,是国内唯一一家大型、专业化、综合的索具制造企业,因索具行业数据统计相对缺乏,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行业协会的建设,规范我国索具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公司率先应用国际相关产品标准,目前公司已经取得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CE、API、GS等认证,产品质量深得国际市场的认可,产品出口到欧洲、美国、中东、非洲、澳洲、日韩、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近年来多次参与国际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如:巴基斯坦卡拉奇港口、伊拉克体育场、卡塔尔世界杯主体育场等,国家重点工程所涉及的大型场馆、桥梁、机场、港口和重大吊装场所使用的索具产品几乎都离不开公司的身影。随着我国产能输出、“一带一路”的持续推进以及我国政府鼓励出口政策的实施,“一带一路”周边及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为索具产品走出去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和空前的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国民经济稳中向好,经济活力、动力和潜力不断释放,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实现了平稳健康发展。公司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发展纲要”指出的大力振兴装备制造业、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国防建设军民融合、重点打造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加快推动风电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核电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建设和“军民融合”等重大利好,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和充分考虑公司下游传统工业行业持续低迷的宏观因素影响,对经营计划涉及的行业领域进行恰当调整,并按照2016年度报告经营计划稳步推进,成效亦在逐步凸显。

在“一带一路”建设方面:“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长期持续过程、是我国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亦是我国实施对过剩产能输出的行之有效手段,且现阶段更多体现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目前实施“一带一路”的参与主体主要体现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且为公司长期稳定客户,具备合作基础和参与能力。我们坚信: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以及产能的输出,参与单位在实施“一带一路”沿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公司产品将得到广泛应用,公司将随之受益并分享政策红利。未来,公司还将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参与度。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的“一带一路”工程项目如:马来西亚槟城人工岛项目、阿尔及利亚Bajaia港口用钢板桩项目、马尔代夫机场项目、索马里码头项目、土耳其Manavgat斜拉桥项目、印尼BP物探节点连接器项目、卡塔尔2022年世界杯主体育场馆项目等。其中,卡塔尔2022年世界杯主体育场馆项目将是2022年世界杯开、闭幕式、揭幕赛、半决赛和决赛场地,可容纳观众92,000人,是世界上最大的索膜结构体育场。此次中标一方面为公司在空间结构建设方面增加了最知名的案例,同时意味着我司进入FIFA承包商名录,以后的世界杯项目公司可以直接进入备选名单,为公司日后承包国内外体育场项目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项目建设集合了卡塔尔国家规范、欧美规范、FIFA规范等,都是世界上体育场建设的最高要求,对公司日后工作过程中各环节都是一次重大提升的机会。

在“军民融合”进程方面:2015年3月12日,习近平在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把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把走我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联系在一起,确保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是实现强国梦、强军梦的必由之路。正因为公司存在上述政策引导基础,以及与直属军队、十大军工集团、兵工厂存在既有合作基础,公司进一步推进军品发展的专业化之路,实现“军民融合”战略构想的跨越式发展,全面提升“J&L”品牌军品市场占有份额和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分享政策红利是行之有效的、可行的。

为此,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并实施军品发展的专业化之路,在国家军民融合战略大背景下及其军队改革时期,提出抓住机遇做大做强军工市场,同时把军工市场作为上市公司转型的重点项目进行重新组建。公司根据年初河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二批河北省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申报“河北省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此次申报最终确定河北省有25家单位为“第二批河北省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公司即是名单中的其中之一。另,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迈向“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专业化之路,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10,0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河北巨力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目的首先是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效实施的支撑,亦是公司对把握政策机遇、全面提升公司在军品领域的自主综合研发、销售能力和影响能力,并为实现未来军品的深入研发设计新产品、缩短科技成果转换周期提供有效平台,以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深海系泊系统”方面:目前已知的深海油气区域分布在东海和南海,储油量极为丰富,亦是未来油气开采战略转移的首选方向,市场地位可想而知。目前系泊系统的核心技术被外国少数公司所垄断,我国企业在这方面还有较大差距,正因此,更是凸显了系泊系统在未来行业的重要性。

在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专利申请35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主要包括:专利申报“一种多功能系泊转环”、“一种带护套纤维索具及其制备方法”、“一种水下旋转导链器”、“一种带加紧功能风电叶根吊具”、“集装箱翻转设备用转锁机构”等。公司获得专利授权共计14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主要有:“空中运输救援装置”、“一种可悬挂式耐磨型绳索”、“一种铝棒专用吊具”、“一种索道驱动装置”、“一种系泊转环”、“一种水下旋转导链器”等。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1,594.1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72%;实现利润总额-1,848.85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5.50%;实现净利润-1,716.18万元,同比下降183.17%。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1,594.11万元,同比增长3.72%;实现营业成本112,979.35万元,同比增长7.61%;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716.1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83.17%。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较上一报告期无明显波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前期出现较大波动的原因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梳理核查,对公司大额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进行专项测评、存货跌价评估减值和期间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并与公司审计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其中,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帐准备调增1,440.88万元;存货减值测试认定存货跌价354.37万元;预付款项认定跨期费用调增579.70万元。综合以上调整因素致使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716.18万元。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实施。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1日决议通过,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年5月28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集团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0,760,307.47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115,659.94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0,644,647.53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9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北巨力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上述全资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保定市徐水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颁发了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河北巨力应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保定市徐水区刘伶路(巨力集团厂区内)

4、法定代表人:张虹

5、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9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09MA09JKGQ83

8、经营范围:应急装备、安全防护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生产、销售;钢结构工程设计、制造及安装;专用车辆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维修服务;特种设备、精密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无人驾驶装备及测试系统的开发、设计、制作及技术服务与信息咨询;船用配套设备、海洋工程装备研制、生产、销售;消防、救生设备研制、生产、销售;机电设备的批发与零售;汽车配件研制、生产、销售及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缴出资,上述子公司尚未开始经营。

(4)对2018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建忠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2证券简称:巨力索具公告编号:2018-020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在公司105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忠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公司独立董事田洪先生、董国云先生、刘德雷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17年度报告全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亦就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监事会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61,831.0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01,892.28元,本年度未提取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6,180,861.74元,减去已分配2016年红利3,840,000.00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45,179,030.70元。

鉴于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就该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已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就该利润分配方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事前征得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亦对此出具了审核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杨建忠先生、杨建国先生、张虹女士回避了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项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已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及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及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就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贸易融资、债券投资等业务),用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购买原材料等。以上授信期限为6个月,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本次借款以巨力集团有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之规定,巨力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借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期限12个月,用于公司采购生产经营所需原料。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及美元)、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包买(含基本方式和衍生方式及代理贴现)、理财(等级为三级)、融资性保函(专项用于内保内贷业务)、开立即期/远期国内信用证,具体期限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本次借款由法人杨建忠及其配偶无偿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之规定,法人杨建忠及其配偶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办理置换部分贷款抵押物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将原抵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的部分抵押物进行置换。置出抵押物为:徐水县巨力西路南侧土地(徐国用2017第054号,面积193419.00平方米)及附着物厂房(徐水县房权证县城字第011075号,面积18746.11平方米、第011076号,面积10960.80平方米、第011077号,面积13271.70平方米、第011078号,面积13238.82平方米、第011079号,面积10960.80平方米、第011095号,面积21600.00平方米);置入抵押物为:徐水区巨力路南侧土地(冀(2017)不动产权第0000959号,面积60929.75平方米)及附着物厂房(徐水县房权证县城字第00016141号,面积44006.82平方米)和位于徐水县刘伶路南侧土地(徐国用(2015)第00066号,面积139974.37)及附着物厂房(徐水县房权证县城字第00013902号,面积58662.77平方米)。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公告编号:2018-021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4月23日上午11:00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亚男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的、相对较为完善的且适应公司目前运营及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并审议通过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陈述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并审议通过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陈述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161,831.0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01,892.28元,本年度未提取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6,180,861.74元,减去已分配2016年红利3,840,000.00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45,179,030.70元。

鉴于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符合《公司章程》的条件下所做出的,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当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并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决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18-0022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3月修订)》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3月修订)》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7年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金额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以及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8】01670225号《审计报告》,经过公司对2017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7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8,818,828.77元,其中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20,854,567.58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3,376,620.17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4,587,641.02元,以上减值一并计入2017年度会计期间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式

1、计提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式

2017年度,公司计提应收帐款坏账准备20,854,567.58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3,376,620.17元。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为: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③、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方式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818,828.77元,将减少公司2017年度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818,828.77元,相应减少2017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818,828.7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3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2017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编号为瑞华审字【2018】01670225号《审计报告》;

2、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42证券简称:巨力索具公告编号:2018-023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河北刘伶醉酿酒销售有限公司签订《2018年度酒品采购协议》,与北京巨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签订《2018年度采购协议》,与河北巨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2018年度采购协议》。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00.00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实际发生同类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360.85万元人民币。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杨建忠先生、杨建国先生、张虹女士回避了表决,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议案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前,已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4条、10.2.5条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8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17年度,公司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950.00万元人民币,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360.85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河北刘伶醉酿酒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姚军战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包装材料、酒盒酒瓶、酒容器的销售;经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各项货物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报经批准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准经营)(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

住 所:保定市徐水区巨力路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北刘伶醉酿酒销售有限公司为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持有刘伶醉酿酒股份有限公司52.24%的股份而间接持有河北刘伶醉酿酒销售有限公司股份。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河北刘伶醉酿酒销售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专业白酒销售公司,能够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信誉度高,资产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

(二)北京巨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超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主营业务:从事拍卖业务;文物拍卖;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珠宝首饰、陶瓷制品、家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工艺品、文具用品;货物进出口;艺术品鉴定服务(不含出境文物鉴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拍卖业务、文物拍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1号院11号楼1层0113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北京巨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为巨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巨力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持有巨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20%的股份,为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巨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国际拍卖公司,能够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信誉度高,资产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

(三)河北巨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建国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陆佰肆拾万元整

主营业务:农业种植、畜禽饲养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卷烟零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百货、工艺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游乐园;公园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服务;观光果园管理服务(以向游客提供采摘为主的活动);其他未列明旅游景区管理服务;老年人护理服务;马术表演;滑沙、滑雪场所服务;农村土地整理服务;晶体硅太阳能组件、太阳能系统配件产品、太阳能应用产品的销售;电力销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他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家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 所:保定市徐水区干河沟(电场)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北巨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巨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河北巨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专业农业科技公司,能够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信誉度高,资产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原则上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公开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

交易价格依据招标、市场比价和双方协商,与非关联方一致的原则确定。

2、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

交易事项验收合格后,按照进度分期付款,以实际测量发生工作量(或数量)为基准,交易对手方需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公司依据发票办理银行转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交易;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和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是公司发展与运营所需,而且是确切必要的;通过公平、互惠合作,能够实现双方共赢,取得发展。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遵循以市场价作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下转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