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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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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55 公司简称:精伦电子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47,198.15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3,877,939.00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17年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产品、商用终端产品和智能互联产品的开发、销售和运营。

智能控制产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鲍麦克斯是以研发销售工业用缝纫机数控交流伺服系统为主的企业。随着现代电力电子技术、传感器技术、数控技术的高速发展,缝制设备机电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鲍麦克斯着眼于数字伺服控制技术的发展,目前主要专注于工业缝纫机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设计及制造,以提供缝制设备全套自动化解决方案为企业目标。产品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通过CE、ROHS等国外标准认证,广泛应用于缝制、服装、皮革、箱包等缝制设备的加工领域,已与国内多家缝制机械行业龙头企业形成战略合作。产品还远销德国、俄罗斯、土耳其、东南亚等全球20多个国家和地区,深受国内外用户信赖。售后服务方面,公司在原有的九大售后服务点的基础上,已在国内三十多个地区授权成立技术服务中心,开创了“服务本地化”的全方位布点建设;在越南、印度和土耳其等国家设立海外营销服务点,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商用终端产品由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武汉普利商用机器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和生产,子公司专注于身份证阅读核验机具、商用密码产品、智能识别产品为核心的安全认证产品和云平台的研发和销售。随着行业实名制的不断推进,作为身份核验行业主要厂商之一,公司持续向行业用户提供身份核验终端和行业应用软件产品及服务,产销量等指标持续保持国内身份核验机具行业前列。并以十多年来积累的身份核验的行业市场应用和产品技术为立足点,引入人工智能识别技术并产品化,潜心研究身份证证件照片与现场人脸比对技术的落地和应用(人证同一验证)、身份证核验多场景下的自适应人脸识别应用等,打造全方位以生物特征智能识别为核心的身份核验行业解决方案。凭借在产品研发、市场占有率、客户关系、从业经验等方面的领先优势,推进从传统证卡识别到人工智能识别(计算机视觉及生物特征识别)领域的布局和扩展,实现共赢发展。

智能互联产品是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武汉别致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别致科技前身为公司行业终端产品部,有着多年的智能终端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及云平台管理维护经验,已有大量大中型项目的成功案例。别致科技秉承母公司的创新理念,一直重视研发投入,培育核心技术,致力于物联网和互联网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应用,着力围绕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业方面开发产品和服务。公司积极响应“中国制造2025”计划,顺应“互联网+”的浪潮,为缝制、医疗、教育以及广告传媒等行业深度定制,提供“智能互联、智能控制和云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1,860,367.45元,较上一报告期增长1.8%,主要原因是智能控制类产品销售收入上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447,198.15元,出现亏损主要由以下主要因素构成:由于产品更新换代、技术升级所导致的存货减值增加以及单项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增加,导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公司产品收入持平,但由于市场竞争等原因,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公司本期新产品科研费投入较上期有所增加。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5月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和通知的颁布或修订,本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 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2017年本年营业外支出减少25,384.01元,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25,384.01元,对本年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2016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5,013.10元,调整资产处置收益-5,013.10元,对2016年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公司应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会计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应累计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1,944,128.77元。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中国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截至本公告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任何影响。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集团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集团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7家,详见本附注(八)1。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0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47,198.15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3,877,939.00元。董事会拟定2017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就此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公司2017年度亏损,公司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的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全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担保业务、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已经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提请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

九、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提交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预案》,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决定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本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确定支付其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人民币45万元,聘期暂定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决定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控审计工作,聘期暂定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学阳先生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18-006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成员经讨论,一致决定于2017年5月2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上述第2-5、8、10、12项议题以及《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经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8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18-007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0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吉纲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关联董事对上述事项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18-006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全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严格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担保业务、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活动的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和实际运作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0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张学阳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远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3195.6万元

成立日期: 2004年4月22日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电力设备、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自动化设备及信息化系统的研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名称:武汉华美晨曦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纪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5月6日

主营业务:交流驱动有机发光器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遵守约定,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交易款项均在短期内结算完毕,无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年预计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期间上述预计金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与上述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并以协议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有利于发挥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精伦电气有限公司、武汉华美晨曦光电有限责任公司各自的优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55证券简称:精伦电子公告编号:2018-00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5日

至2018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学阳、蔡远宏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在公司网站(www.routon.com)上办理登记。

(三) 登记时间:2018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四)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真:(027)87467166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30223

联系人:赵竫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0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2017年本年营业外支出减少25,384.01元,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25,384.01元,对本年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2016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5,013.10元,调整资产处置收益-5,013.10元,对2016年资产总额和净利润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集团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集团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