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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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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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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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20,225,810.53元,比年初余额减少32.57%,主要是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760,000.00元,比年初余额减少78.64%,主要是本期预付设备款转固定资产所致;
(3)、短期借款末余额为62,000,000.00元,比年初余额增加 62,000,000.00元,主要是本期新增银行借款所致;
(4)、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38,212,889.46元,比年初余额减少50.00%,主要是本期支付原料款所致;
(5)、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6,919,389.94元,比年初余额增加83.75%,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4,496,404.48元,比年初余额减少52.46%,主要是本期发放上期计提的考核工资所致;
(7)、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14,261,123.29元,比年初余额增加72.42%,主要是本期计提债券利息所致;
利润表构成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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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本期数为101,278,760.1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63%,主要是本期电商公司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数为67,658,998.5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88.60%,主要是本期电商公司成本同比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数为4,304,169.3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4.34%,主要是本期财务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本期数为0.0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406,009.14元,主要是上期有理财收益所致;
(5)、其他收益本期数为9,305,0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9.72%,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大于上年同期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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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428,335.99元,上年同期数是 -101,495,419.48元,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货款同比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是-10,882,710.64 元,上年同期数是 670,940,992.95元,主要是上期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是64,538,800.00元,上年同期数是-524,842,670.85元,主要是上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7月10日起停牌。
2017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0 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对外披露了相关内容。
2017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28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4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对外披露了相关内容。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协调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尽 职调查、审计、评估及《问询函》回复等工作,截至目前,就交易所本次问询函中部分问题所涉及的相关政 策,公司及中介机构等相关方正在向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咨询,待事项核实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经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密切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发布重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市场因素的影响,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名称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欣
日期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编号:临2018-01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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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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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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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电商公司收入:
2018年1-3月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徐州中信国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4408.14万元。
二、 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酒类产品新增经销商1家,退出经销商9家,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135家,较2017年年末减少8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4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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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苏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赵欣、杨朝晖、闫宗侠、赵春明、杜军、崔明宏;独立董事李恒勋、罗美富因公务出差未能参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李向禹、石春明因公务出差未能参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侯伟;副总经理刘卫军,总会计师范宝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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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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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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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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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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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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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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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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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审议上述第9项议案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1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本次委托数量367,653,286股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5,523,012 股的公司参股股东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上述第13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大明、常娜娜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和常娜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0084 公司简称:中葡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