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孙青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1),自公告披露之日2015年7月1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若华电重工股票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且华电重工股票价格低于本预案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的最低收盘价格12.44元/股,本公司控股股东华电科工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增持华电重工社会公众股份,连续12个月增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华电重工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不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华电科工先后于2015年8月26日、9月15日两次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1,050,180股,合计11,205,465.7元,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532.19万元,同比增长7.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8.08万元,同比增长37.18%。2017年,公司新签销售合同60.63亿元,其中,于2017年确认收入6.59亿元;2018年1-3月,公司新签销售合同20.06亿元。

国家能源局2016年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提出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规范煤电开工建设秩序,严肃处理违规建设项目,化解煤电潜在过剩风险。2016年1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加快煤电转型升级,取消和推迟煤电建设项目1.5亿千瓦以上,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2017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1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淘汰落后煤电产能0.2亿千瓦以上。目前,各发电集团都对已核准的火电项目不同程度地采取了缓建或停建措施。公司物料、热能、电站钢结构中的部分传统业务或产品面临在手合同执行进度放缓、新合同获取难度加大、项目利润空间变小、项目执行难度提升等风险。

公司名称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青松

日期 2018年4月24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226 公司简称:华电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