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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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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27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了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证公函【2018】0327号《关于对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核实和完善,并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18年5月4日前回复《问询函》有关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延期回复《问询函》期间,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进一步协调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