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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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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邦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邦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红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8-016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17日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并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的2.3亿元授信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华东医药关于2018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的2.3亿元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 017 。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8- 017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公司

向浦发银行申请的2.3亿元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4日,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华东宁波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申请的2.3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宁波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的综合授信额度中使用的担保金额为2.3亿元,该笔担保将在4月27日到期。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宁波公司上述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申请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1%,担保期限一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的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为宁波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或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和财务资助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待定)。本次公司拟为宁波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的2.3亿元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包含在上述2018年3月28日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宁波公司提供的5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内,即2018年度公司拟为宁波公司提供的担保和财务资助总金额仍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东宁波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路庐山西路16号

经营范围: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的批发等。

与股份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华东宁波医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37亿元,净资产为4.57亿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6.42亿元,实现净利润2.05亿元,资产负债率55.41%。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依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给予宁波公司2018年度授信额度,宁波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上述担保自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与贷款银行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由于宁波公司不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为确保本次担保的公平与对等,宁波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以其持有的宁波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宁波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同时关注宁波公司经营状况及对有关贷款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五、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及逾期担保余额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除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归还贷款或其他财务资助情况。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或财务资助余额为135,627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4%,其中,对持股比例占5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和财务资助为116,627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24%,对持股比例小于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为19,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6%。

六、备查文件

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8-018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