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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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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8版)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8-025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至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芙蓉工业区B区芙蓉五路72号二栋二楼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2018年4月25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等相关内容。

上述议案10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5月15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芙蓉工业区B区芙蓉五路72号,邮编:518125,传真:0755-8524235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卿海登

2、联系电话:0755-86264859

3、传真号码:0755-85242355

4、电子邮箱:dmb@kaizhong.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芙蓉工业区B区芙蓉五路72号

6、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823;

投票简称为:凯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5月10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3)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同意《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290,329,9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6,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同意上述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职履行义务,并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同意上述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增强盈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针对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针对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中精密”)董事会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3号”文核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7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4,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7,652,113.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627,886.0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 167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7年度使用资金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于2016年12月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2月7日,公司、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凯中”)连同保荐机构分别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长沙凯中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在银行开立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