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9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17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8-044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游维平、颜圣佑、吴自强、洪国章已离职,根据《武汉精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游维平、颜圣佑、吴自强、洪国章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00股以45.38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1,824,000股减少至81,807,00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1,824,000元减少至人民币81,807,00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