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4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海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海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贵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2016年,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了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20%的股权。

2、2017年5月,公司开始筹划实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绿润剩余80%股权事项。

3、2018年1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湛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批复》。

4、2018年1月30日,本次重组标的资产完成过户手续,江西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市绿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均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广东绿润100%股权。

5、2018年2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90,130,548股已于2018年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完毕。上述股份于2018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启动募集资金部分的非公开发行手续。

(二)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1、东岸湿地公园项目

2016年6月29日,三亚市园林环卫管理局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就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约定由大兴园林作为东岸湿地公园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13亿元(含补充协议)。

本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项目累计完成工程进度2.8亿元;本工程截至2018年3月31日已累计收款1.76亿元。

2、思南郝家湾项目

2017年2月8日,公司收到大兴园林与发包方贵州乌江石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就中标项目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各方就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约定项目工期约11个月;项目投资估算约4.62亿元,大兴园林负责除古寨保护工程以外的3.37亿元(据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按工程完工节点支付工程款。

本项目于2017年2月开工,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2.44亿元,本工程截至2018年3月31日已累计收款0.06亿元。

3、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017年10月16日,大兴园林收到罗甸县林业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大兴园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中标人。2018年1月29日,PPP项目公司贵州罗甸兴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大兴园林、东方天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各方就罗甸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约定施工期限24个月,合同价格为8.63亿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完成工程进度3.1亿元,本工程截至2018年3月31日已累计收款1.27亿元。

4、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 PPP 项目

2018年3月6日,广东绿润收到广州市永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广东绿润中标“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本项目预算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9,300万元,合作期限暂定为20年。

2018年4月9日,本项目的项目公司鹤山市绿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盛环保”)完成了工商注册手续,并取得了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广东绿润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绿盛环保已与鹤山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签署了《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合同》,双方就鹤山市马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减量化PPP项目建设、合作期限及项目的运营维护等事项协商一致。

(三)委托经营事项到期终止

201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经营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议案》,2012年1月15日,公司与三亚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鑫海”)股东海南鑫海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鑫海”)和康俊勇签署了《委托经营协议》,约定由公司受托经营三亚鑫海,期限为6年,委托经营期间,公司确保海南鑫海、康俊勇每年从三亚鑫海获取固定收益共计300万元,三亚鑫海托管期实现的收益超额部分作为受托管理费由公司享有。协议各方同时约定在受托经营期结束后,按约定对三亚鑫海进行移交。

2018年1月15日,公司与海南鑫海和康俊勇签署的《委托经营协议》到期,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自2018年1月15日起,一致同意终止委托经营关系。后续各方按照《委托经营协议》的约定进行相应的移交。

(四)投资设立孙公司及签署马产业文化旅游综合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充分利用海南省内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提前布局文化旅游产业,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2018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旅游控股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在三亚市投资设立海南圣华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华旅游”)。

2018年2月28日,圣华旅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海南省三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圣华旅游的经营范围包括旅游项目投资开发,赛马产业项目投资,赛事组织及策划,马术培训,马匹驯养,文化传媒。

2018年3月16日,圣华旅游与新疆汗血马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海南省三亚市现代马产业文化旅游综合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在海南省三亚市选址建设马术体育赛事项目、马文化博物馆以及马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具体投资额度经双方商议后提交海南瑞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推进上述合作项目,圣华旅游与新疆汗血马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尚未签订正式的战略合作协议。

(五)签署合作经营三亚国际邮轮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事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8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旅游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旅游控股有限公司与中交海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信瑞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合作经营三亚国际邮轮发展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经友好协商,各方就共同增资三亚国际邮轮发展有限公司并合作开发三亚国际邮轮业务达成战略合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推进上述合作项目,海南瑞泽旅游控股有限公司与中交海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暂未签订正式的战略合作协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海林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06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海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冯儒先生、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过程中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海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拟聘任邓占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认真查阅邓占明先生的相关资料,认为其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副总经理职责的要求,符合副总经理候选人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占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地核实了邓占明先生的资料及提名、聘任程序,同意公司聘任邓占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邓占明先生简历等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06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过程中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066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海林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邓占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邓占明先生简历

邓占明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邓占明先生2001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1994 年至2004年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县支行;2004年至2012年任职于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5年担任重庆海洲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2016年至2018年3月,曾任大兴烨扬(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和瑞盛成(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以及西藏兴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邓占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邓占明先生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邓占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068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2月9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同 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2018年3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闲置资金收益,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市金岗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岗水泥”)以自有闲置资金400万元人民币办理了七天通知自动转存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一、本次进展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金岗水泥于近日支取了上述七天通知存款,具体内容如下: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产品情况如下:

上述产品均已提前赎回或支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0。

三、备查文件

广东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进账单。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06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瑞泽”)全资子公司琼海瑞泽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海瑞泽”)、全资子公司江门市绿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绿顺”)、全资子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分别于近日召开股东会,经其股东审议并通过了利润分配事宜,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琼海瑞泽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琼海瑞泽的未分配利润为109,025,788.79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琼海瑞泽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25,000,000.00元。

2、江门绿顺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门绿顺的未分配利润为80,227,704.88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江门绿顺决定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9,000,000.00元。

3、广东绿润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东绿润的未分配利润为150,739,873.91元。为实现股东的投资收益,广东绿润决定按股东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各股东分配利润共计30,000,000.00元,其中:向股东江西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配利润15,000,000.00元、向股东江门绿顺分配利润9,000,000.00元、向股东海南瑞泽分配利润6,000,000.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琼海瑞泽全部分红款25,000,000.00元、江门绿顺全部分红款9,000,000.00元以及广东绿润全部分红款6,000,000.00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绿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江门绿顺也已分别收到广东绿润的全部分红款15,000,000.00元、9,000,000.00元。

公司本次所得分红将增加母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但不增加本公司 2018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18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8-063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