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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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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包文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先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总体经营情况

单位:元

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095.19万元,增长26.22%;主要原因系:本期主要产品价格同比上升,价格上升增加营业收入合计988.67万元;产品销售数量同比增加,销量上升增加营业收入合计1,106.52万元。

2、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8.82%,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营业成本也同比增长19.51%,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成本的增长幅度,本期综合毛利率为26.95%,同比上年的22.85%提高了4.1个百分点。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64.68%,高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增长幅度,主要原因系本期净利润主要来源于经营性业绩的增长所实现,而上年同期的净利润主要来源于非经常性损益所导致。

(二)会计报表项目金额变动超过30%的重大项目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增减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71.80%,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股东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000万元。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35.70%,原因系部分应收票据到期承兑及贴现。

(3)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上升65.01%,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增加,同时部分货款的回笼还在信用期内所致。

(4)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上升57.16%,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外购锗原料款项同比增加。

(5)开发支出期末数较年初数上升59.01%,主要原因系本期“超高纯锗课题续研项目”继续研发。

(6)短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68.18%,主要原因系本期归还金融机构贷款15,000万元。

(7)预收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36.46%,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实现了收入。

(8)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36.74%,主要原因系按规定缴纳了相应税费。

(9)应付利息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30.23%,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金额减少。

(10)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上升127.45%,原因系本期向股东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5,000万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增减变动原因:

(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16.74%,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余额上升而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上年主要是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转回。

(2)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5.44%,主要原因系上期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合计248.16万元,本期无收到政府补助。

(3)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32.94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确认并收到一设备供应商的设备质量赔偿。

(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91.56%,主要原因系:本期应纳税所得额同比减少。

(5)少数股东损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145.58%,原因系控股子公司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增减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4.36%,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96.61%,主要原因系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等上升。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04.53%,主要原因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下降,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9.02%,主要原因系:一、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下降;二、上期支付了2,325.88万元收购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持有子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10.11%股权。

(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少流出3,257.51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6)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较上年同期上升21,507.26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15,000万元。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51.02%,主要原因系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大。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包文东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8-018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4月24日在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魁星街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文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8-020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4月24日在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魁星街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尹淑娟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8-017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及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4月24 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4月2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4月23 日下午15:00 至2018 年4月24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电力装备园魁星街公司综合实验大楼三楼会议室。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包文东先生

7、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03,812,7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20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03,805,6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20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08,7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1,6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1%。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805,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32%;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805,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32%;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2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805,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32%;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805,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32%;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805,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32%;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805,6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6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32%;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805,7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1,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876%;反对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孙冬松、胡遐龄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国枫律股字[2018]A0141号)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18-019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