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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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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9版)

江苏珠宝于2017年4月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3,333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于2018年4月到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继续向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增额至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在该额度下进行黄金租赁等业务。公司及持有江苏珠宝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共同为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向江苏珠宝提供的期限一年的综合授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江苏珠宝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上述融资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1日

3、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腾南路32路

4、 法定代表人:张鑫

5、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金银珠宝首饰销售、设计、研发、展览、维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百货、交电、工艺美术品销售;贵金属经纪;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公司持有江苏珠宝51%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228,735.89万元,负债总计178,798.34万元,净资产为49,937.56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14,496.88万元,利润总额14,992.10万元,净利润为11,256.0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3月31日,江苏珠宝资产总额为240,513.97万元,负债总计187,048.51万元,净资产为53,004.30万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42,234.86万元,利润总额3,943.85万元,净利润为3,062.60万元(未经审计)。

三、 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期限:一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四、 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4月24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4.92亿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95.84%,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5亿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07%。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14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级子公司申请反向保理融资

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保理业务概况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金一南京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珠宝”)为拓宽融资渠道,盘活公司资产,拟向江苏连禾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连禾保理”)申请开展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授信额度的应付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及持有江苏珠宝49%股权的股东江苏创禾华富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苏麒安共同为南京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申请反向保理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了上述事项。

本次保理业务及担保事项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连禾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2、 成立时间:2017年07月11日

3、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88号南京新地中心15楼

4、 法定代表人:韩旭

5、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商业保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江苏连禾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反向保理的主要内容

1、 保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 该额度为循环额度,即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任一时点上,连禾保理向南京珠宝的供应商提供的融资总额不超过该额度。

3、 保理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4、 额度期限:一年。在此期间内,南京珠宝推荐的供应商经连禾保理认可后,可使用此额度。

5、 业务模式:南京珠宝负责将经其核定的应付账款及供应商信息提供给连禾保理,连禾保理据此办理南京珠宝与供应商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持有江苏珠宝49%股权的股东创禾华富的实际控制人苏麒安共同为南京珠宝办理反向保理融资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南京珠宝不直接使用该额度,南京珠宝及连禾保理双方不直接发生融资关系。

四、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北京金一南京珠宝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02日

3、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腾南路32号

4、 法定代表人:张鑫

5、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 主营业务:金银珠宝首饰的回收加工、生产、销售、展览、维修;珠宝首饰设计、研发;工艺品制造、销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服务;贵金属经纪;百货、交电、首饰、工艺美术品、收藏品销售;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公司持有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51%股权,北京金一江苏珠宝有限公司持有金一南京珠宝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南京珠宝资产总额为134,783.83万元,负债总计100,330.18万元,净资产为34,453.65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99,377.72万元,利润总额8,553.73万元,净利润为6,409.4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3月31日,南京珠宝资产总额为129,398.90万元,负债总计93,451.68万元,净资产为35,947.23万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15,547.25万元,利润总额1,553.05万元,净利润为1,493.58万元(未经审计)。

五、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 担保类别:保证担保

2. 债权人:江苏连禾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3.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4. 担保期限:一年

六、 董事会意见

此次子公司开展反向保理业务是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4月24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4.92亿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95.84%,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0.6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8-14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凭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短期融资凭证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小贷”),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通过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凭证”,期限为6个月。公司和持有卡尼小贷35%股权股东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黄钦坚先生及配偶洪淑玲女士共同为卡尼小贷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至本期短期融资凭证到期日后另加贰年止。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凭证的议案》,同意了卡尼小贷发行2018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凭证的融资及担保事项。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葱先生、卡尼小贷董事长陈宝康先生将与相关方签署融资及担保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相关方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融资及担保额度,尚在公司2017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发行短期融资凭证事项具体内容

1、 短期融资凭证名称: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凭证

2、 发行总额:1,000万元

3、 发行对象: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合格投资者会员

4、 发行方式:非公开方式发行

5、 产品期限:6个月

6、 资金用途:补充企业流动资金

7、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 企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田贝四路42号万山珠宝园2号厂房8层20801-2号(B座北8003)

3、 法定代表人:陈宝康

4、 注册资本(万元):30,000

5、 成立日期:2013年4月7日

6、 营业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小额贷款企业(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7、 公司持有卡尼小贷60%的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卡尼小贷资产总额为106,692.43万元,负债总计57,792.14万元,净资产为48,900.2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1,355.66万元,利润总额12,144.72万元,净利润为9,095.4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3月31日,卡尼小贷资产总额为95,060.28万元,负债总计43,915.59万元,净资产为51,144.68万元;2018年1-3月营业收入为4,468.70万元,利润总额3,034.53万元,净利润为2243.96万元(未经审计)。

四、 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 担保类别:保证担保

2、 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本期短期融资凭证到期日后另加贰年止。

3、 债权人: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合格投资者会员

4、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五、 董事会意见

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公司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4月24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4.92亿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95.84%,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1亿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0.2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