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公告编号:2018-041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1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公告编号:2018-040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1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公告编号:2018-044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112号A栋一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8年度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情况及2018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5、7、8项议案须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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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永福路112号A栋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珊
联系电话:(0755)29918999-8907
邮箱:chens01@unilumin.cn
2、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232
2、投票简称:洲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15:00至2018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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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多选无效。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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