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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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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18-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0版)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8-03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17年年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1,434.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本报告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17,962.22万元,主要情况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对应收天津市静海县团泊新城开发建设总公司静海团泊体育场移交款计提的坏账。

(二)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报告期内,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113.16万元,主要情况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创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委托贷款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参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其监管下金融机构所颁布有关资产质量指引,对于逾期逾期12个月以上的委托贷款按照25%计提减值,本报告期对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1,359.50万元,情况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对新乡市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贷9000万元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梅江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新乡市松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贷4000万元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本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2017年度利润总额 21,434,88万元,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98.7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公告编号:临2018-03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2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天津松江”变更为“*ST松江”。

二、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情况

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47,578.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77.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2,479.51万元。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退市风险警示和13.3.1条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过排查,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

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公司将立足房地产开发主业,调整产业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在盘活巩固现有产业基础上,与“互联网+”、社会资本结合,大力发展智慧城市,形成房地产和智慧城市双主业。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公告编号:临2018-03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度,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购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卓朗”)80%股权。根据公司与天津卓朗原股东张坤宇、李家伟、天津卓创众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卓创”)、天津卓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卓成”)、天津松江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松江财富”)、郭守德(以下合称“股权出让方”或“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现就天津卓朗2017年度实际盈利与预测业绩的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受让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6日,2017年7月14日分别与张坤宇、李家伟、天津卓创、天津卓成、天津松江财富、郭守德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2017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合计人民币108,000.00万元的方式受让天津卓朗股东张坤宇、李家伟、天津卓创、天津卓成、天津松江财富、郭守德合计持有的天津卓朗80%股权。

2017年8月16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办理完毕,天津卓朗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持有天津卓朗80%的股权。

二、业绩预测及业绩承诺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业绩承诺方确认,卓朗科技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9,000万元、11,000万元、13,000万元(以下简称“预测净利润”)。

2、公司与股权出让方同意并确认,业绩承诺期内,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卓朗科技当年度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差异情况进行审查,如卓朗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截止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截止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方张坤宇、李家伟、天津卓创、天津卓成(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逐年进行补偿。业绩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当期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业绩承诺方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利润-截止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利润)÷承诺年度内各年的承诺利润总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取得的交易对价-已补偿金额

三、2017年度天津卓朗实际盈利与预测业绩的差异情况

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津卓朗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津卓朗2017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628.99万元。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8-038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2017年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并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印发并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准则规定,公司拟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内容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公告编号:临2018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一季度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8年1-3月项目情况

2018年1-3月,公司没有新增房地产项目,公司未有项目开工和完成竣工。截止2018年3月底,公司房地产项目和智慧城市项目权益在建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

2018年1-3月,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面积2.33万平方米,实现签约销售金额1.5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和22%。

二、公司2018年1-3月房屋出租情况

2018年1-3月,公司房地产出租总面积为68063.08平方米,取得的租金总收入为439.69万元。

鉴于销售和施工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和工程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5证券简称:*ST松江公告编号:2018-040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5日

至2018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一至议案十四已经公司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和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五、七、八、九、十、十三、十四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七、十、十三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于2018年5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在天津市西青区友谊南路与外环线交口东北侧环岛西路天湾园公建1号楼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传真至022-58915816。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持股清单办理与会手续。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崔兰伟 联系电话:022-58915818 传真:022-58915816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