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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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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5版)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6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2018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四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内容详见 2018 年4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7、8为特殊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办的截至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办

信函送达地址:烟台市机场路326号 证券办,邮编:264004,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传真号码: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326号 证券办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 2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一: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时间:2018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7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支持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康医药”)全国化业务的快速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公司控股股东张仁华、韩旭夫妇旗下公司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口腔”)拟无偿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3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2、截至目前,张仁华、韩旭夫妇持有公司37.2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3、2018年 4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旭、张仁华、杨博、崔胜利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山东瑞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韩旭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峰山路1号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2326163125R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韩旭(持股比例 60%);张仁华(持股比例40%);

2、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目前,瑞祥口腔的实际控制人为张仁华、韩旭夫妇,张仁华、韩旭合计持有公司37.2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控股股东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财务支持具体内容

1.交易金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

2.用途: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充足率

3.借款期限:有效期3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和借款额度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循环提取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4.其他情况说明:本次财务支持无其他任何额外费用,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是控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积极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控股股东本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扩展公司融资渠道,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拟向瑞康医药提供无偿财务资助,本次关联交易利于公司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18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17年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发布了 2017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18 年 5 月 3 日(星期四)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17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韩旭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张仁华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云女士,财务总监苏立臣先生,独立董事于建青先生,以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余波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1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

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向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商申请应付账款结算时提供担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拟可以互相为银行授信或向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供应商申请应付账款结算时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之间的担保)。以上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签署上述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协议内容公司将在实际发生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占公司201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5.62%。

截至2018年4月25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3亿元(含本次), 占公司201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5.09%;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41亿元, 占公司2017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52.52%。公司没有对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2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

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5日,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医药”、“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拟对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8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瑞康医药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967.85万股,发行价格31.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99,999,981.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579,678.4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71,420,303.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6]000030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材料,瑞康医药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二、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增加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同时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瑞康医药拟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一)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

1、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189,392.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89,392.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4,39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15,000.00万元,拟通过位于北京、上海、广州等11个城市的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再利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这11家子公司进行增资,通过在当地租赁适合场地作为医疗器械配送仓库,开展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

2、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容的具体方案

(1)近年来,随着“两票制”、“营改增”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医疗器械领域监管力度的增加,医药流通行业总体呈现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兼并重组步伐加快、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大量小规模医药商业企业将被淘汰的局面,大型医药商业企业均加快了并购重组的步伐。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通过加快对优质的中小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企业进行收购整合实现快速发展。因此在上述背景下,公司计划增加建设内容,在原有医疗器械全国销售网络建设的基础上,拟在部分条件合适的区域增加药品全国销售网络的建设,开展医疗器械和药品一体化的全国销售网络建设体系,符合行业的发展趋势,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2)将医疗器械和药品全国销售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位于北京、上海、广州等11个城市的子公司扩大到全国范围内符合实施条件的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同时实施地点也由北京、上海、广州等11个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内符合实施条件的子公司所在城市。该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不发生变化,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

(3)实施方式进行如下变更:①在原先通过租赁适合场地作为医疗器械配送仓库的基础上,增加在部分实施地区购置合适场地(包括购置土地自行建设配送仓库或者通过收购企业以获取其已有的土地及仓库)作为配送仓库的方式;②由原先对子公司以增资的形式实施,变更为对子公司以增资或者借款方式进行项目实施,其中借款方式为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滚动借款的方式实施,借款金额以该募投项目投资额为上限,并按照各子公司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进行测算后确定;母公司对提供给全资子公司的借款不收取利息费用,而对控股子公司则按照母公司统一确定的利率收取相应的利息费用。

(二)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

1、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为131,83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20,60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6,8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本项目由母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在山东省内50家左右的医院实施。

2、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内容的具体方案

(1)将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母公司扩大到母公司及全国范围内实施条件成熟的部分子公司(包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同时实施方式由母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母公司实施以及母公司通过对子公司提供滚动借款的方式实施,借款金额以该募投项目投资额为上限,并按照各子公司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额进行测算后确定。母公司对提供给全资子公司的借款不收取利息费用,而对控股子公司则按照母公司统一确定的利率收取相应的利息费用。

(2)实施地点由山东省内50家左右的医院扩大到全国范围内实施条件成熟的合适医院,按照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布局,扩大布点医院的范围和数量。该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不发生变化,如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本次变更后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

三、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瑞康医药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同时通过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效实施。本次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5日,瑞康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明确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计划。该议案尚需提交瑞康医药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8-023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5日,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变更部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66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瑞康医药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14.76万股,发行价格39.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6,43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015,705.5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82,980,730.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3]0008002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材料,瑞康医药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医用织物生产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9,19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19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87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18.0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835.7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3,354.24万元。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状况与发展规划需要,拟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

二、变更部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医用织物生产项目”原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募投项目原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医用织物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为9,19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19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872.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18.00万元。本项目专注于医用服装和床上用品的生产,生产产品全部用于销售,目标市场主要以山东省市场为主。项目达产后,将实现医用织物的规模化生产,其中医用服装(夏季和冬季)40万套,床上用品40万套。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835.76万元,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54.24万元,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63.50%。

截止目前,医用织物生产项目的配套综合楼已建设完毕,因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另两个募投项目医用织物洗涤配送、医疗器械配送项目在同一园区,该配套综合楼已用于济南医用织物洗涤配送项目和药品医疗器械配送项目使用,以提高使用效率。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公司2012年编制的募投项目可研报告是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而近年来由于医用织物生产项目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医用织物生产所面临的市场竞争加剧,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可行性降低,募投项目的投资风险加大,基于对当前市场状况及未来一段时间内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继续投资该项目预计短期内难以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决定将“医用织物生产项目”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用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新项目“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系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本项目已于2015年10月27日获得了烟台市芝罘区发展和改革局会下发的烟芝发改审【2015】28号文立项备案,该项目总投资为131,83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20,608.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6,8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本项目达产当年销售收入550,000万元,利润总额为18,745.29万元,净利润为14,065.72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9.38年(含建设期)。

本次变更后,“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的项目总投资仍为131,83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由120,608.00万元变为123,962.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6,83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5,000.00万元。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新项目亦为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项目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无重大变化。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说明有关情况

新项目亦为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已取得相应的审批。

六、变更部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5日,瑞康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明确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该议案尚需提交瑞康医药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