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10 公司简称:诺德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044,870.53元(合并),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9,473,687.33元,2017年12月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0,571,183.20元(合并)。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018,996.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3,474,448.39元,2017年12月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5,544,548.56元,因此董事会提议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0,312,09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9元(含税),本次分配的利润总额为44,862,171.78元。2017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为682,376.78元,转入下一年度。2017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铜箔及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与管理;创新金融投资与经营;国内及进出口贸易。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高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锂电池材料开发业务。公司的经营模式为:“集中管控、专业经营、精细管理”,即公司总部建立统购统销制度及集中采购、销售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控和资源配置;所属企业开展产品生产、技术革新和成本控制,专注品质提升、技术创新和降本增效;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加强管理提升,着力推行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化经营,实现经营目标。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用高档铜箔生产与销售及锂电池材料开发业务,属于新材料行业,利润主要来源于锂电铜箔及锂电池材料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贸易。铜箔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材料,被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及锂电池产业的蓬勃发展,对锂电池用电解铜箔需求量急剧攀升。锂电池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迅速增加了锂电铜箔的需求,带动了锂电铜箔行业的迅速发展,同时也造成了锂电铜箔行业供不应求的局面,下游锂电池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发展预期和规划,也将为锂电铜箔行业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产业基础、提供需求支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据此调整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本表数据按调整后的数据填列。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年审会计师认为,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尊重年审会计师审核意见,将全额确认收入的业务改按净额确认收入。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04.49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报告期内,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报告期内,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 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租赁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公司2017年度新设立深圳市明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事保理业务,随着上述公司主营业务的大力开展,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公司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变更会计估计。
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单一客户为单位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按下述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本公司把租赁资产及保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对资产进行分类,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交易对手的还款记录、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资产的盈利能力、资产的担保、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等。通过个别评估和风险组合评估的方法来计提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计提应收租赁款及应收保理款风险准备,标准风险系数为正常类0.5%,关注类2%,次级类10%,可疑类30%,损失类100%,计提的风险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本公司把租赁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对资产进行分类,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交易对手的还款记录、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资产的盈利能力、资产的担保、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等。通过个别评估和风险组合评估的方法来计提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3)、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6,430,051.29元,增加公司201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1,607,512.82元,减少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4,822,538.47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暨2017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暨2017年年度董事会》的通知,2018年4月25日会议于公司深圳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王为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9,018,996.95元,弥补以前年度累计亏损83,474,448.39元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5,544,548.56元。
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股东1,150,312,09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9元(含税),本次分配的利润总额为44,862,171.78元。2017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为682,376.78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部分)及其他融资业务的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若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总额范围以内且在此时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金融机构批准的额度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的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计划内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将不再逐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相关事项。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短期融资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开展公司短期融资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自本次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对于融资期限在6个月以内、同一时点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且在此时点公司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的短期融资事项,公司经营层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上述短期融资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方案》
根据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内容,现提出2018年度的经费预算方案:
(一)2018年“三会”经费一般支出项(462万元)
1、会务费用(35万元)
2、工作费用(427万元)
(1)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的办公费、调研费、差旅费,预计70万元;
(2)由董事会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控)、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及相关专业机构和人士所需的费用,预计300万元;
(3)公司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信息披露费用,预计40万元;
(4)上市年费、协会年费,预计2万元;
(5)投资者关系管理费用,预计15万元。
(二)2018年度董事会经费可能的其他支出项(25万元)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证券培训费用,预计15万元;
2、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时所需的费用,预计5万元;
3、以董事会和董事、监事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和其他特别费用,预计5万元。
根据对以上支出项费用总额的估算,现提出本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为人民币487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转让应收债权的方式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诺德股份担保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2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期限1年。并由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6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3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并由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是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2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4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4月25日会议于公司会议室(深圳)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周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3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6,430,051.29元,增加公司201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1,607,512.82元,减少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4,822,538.47元。
一、 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7年度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编制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开始执行上述财政部新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主要影响如下: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规进行损益科目之间的调整,不影响报告期损益、净资产,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租赁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公司2017年度新设立深圳市明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事保理业务,随着上述公司主营业务的大力开展,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公司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变更会计估计。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单一客户为单位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按下述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本公司把租赁资产及保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对资产进行分类,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交易对手的还款能力、交易对手的还款记录、交易对手的还款意愿、资产的盈利能力、资产的担保、资产偿还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等。通过个别评估和风险组合评估的方法来计提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并计提应收租赁款及应收保理款风险准备,具体分类和计提比例如下:
■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应收融资租赁款和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6,430,051.29元,增加公司201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1,607,512.82元,减少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12个月期间的利润总额4,822,538.47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估计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4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5,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22.52亿元,美金1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暨2017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转让应收债权的方式融资,融资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3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9 亿元人民币,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注册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31.9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0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439.19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8.43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暨2017年度董事会,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经营所必须,且上述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22.52亿元人民币,100万美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09.28%,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2.04%。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备查文件
1、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暨2017年度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5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2018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4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暨2017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审批公司及子公司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2018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公司2018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担保,其中包括为其提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该担保额度自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一年内有效。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9 亿元人民币,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注册地: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31.9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09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439.19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8.43 %。
2、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注册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湖镇。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所用之不同规格的电解铜箔,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的研制,货物、技术进出口。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4.4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75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092.60 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0.41 %。
3、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 2,590 万美元,注册地: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699号,经营范围:生产、电子加工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29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3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664.2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9.27 %。
4、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百嘉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9.5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5.1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674.9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5.69%。
5、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5962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截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深圳诺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 12.9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8.5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8,084.21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33.57%。
6、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注册资本1,150,312,097元人民币,注册地:长春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经营范围:以自由资金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及其他相关项目进行投资;新材料、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铜箔及铜箔工业设备及锂离子电池材料生产、销售。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2.1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23.6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1,567.3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2.0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18年度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以上担保额度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对外担保22.59亿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2号大冲商务中心D座2102,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6日
至2018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8、9、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15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2号大冲商务中心D座2102,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诺德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30102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