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8-47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4月2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4月24日下午3:00至2018年4月2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
2.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路3号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玉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68人,代表股份数2,239,153,335股,占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4,697,664,786股的47.6652%。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2,228,590,076股,占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4,697,664,786股的47.44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1人,代表股份数10,563,259股,占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4,697,664,786股的0.2249%。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67人,代表股份数232,074,924股,占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4,697,664,786股的4.9402%。
2.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4,697,664,7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234,883,239.30元。本次分红方案实施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197,788,196.13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4,697,664,7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348,832,393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方案实施后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1,286,647,870.32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1,109,947,264.30元,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若公司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因股权激励自主行权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实施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因股本变化引起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事宜。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2017年费用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七)关于公司2018年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A、表决情况:详见附表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2/3,该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因融资担保和履约担保明确公司为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0亿元和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50亿元的有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8年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议案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如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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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大鹏、王凤。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