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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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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7版)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8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一年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214,7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并减少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应当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保荐机构的专项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9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214,7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580.09万元。

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三方监管账户

2.四方监管账户

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有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未统计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核查,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且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保荐机构对龙蟠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0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不

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以上文件有关规定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程序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1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投资者说明会预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 “上证e访谈”栏目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17年度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1日16:00-17: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在线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石俊峰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羿先生,财务总监沈志勇先生,证券部和财务部其他相关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2018年5月11日16:00登录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公司欢迎投资者通过后附的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耿燕青

联系电话:025-85803310

传 真:025-85804898

电子邮件:lpkj@lopal.cn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