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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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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其他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8-046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其他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在农商行禹城支行开立的9140**5130账户、在农发行禹城支行开立的2033**7011账户、在齐鲁银行泉城支行开立的8661**3075账户被冻结。现公告如下:

一、 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月1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不会对公司股票状态造成影响。

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预计将会给公司的日常经营带来不便,但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保持沟通,积极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解决债务纠纷,争取早日解除冻结。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8-047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龙力,证券代码:002604)于2018年4月24日、4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2017年12月,公司关注到网络媒体报道了《上市公司龙力生物002604违约,陆金所大同证券中海信托踩雷》等系列新闻,报道了公司因出现债务到期未清偿,部分账户被冻结的情况,经核实,上述报道情况属实,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媒体报道核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

2017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经核实,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少博先生为公司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公司出现相关债务违约情况,程少博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2018年1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8]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公司尚处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

3、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龙力;证券代码:002604)自2017年11月28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2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鉴于本次重组事宜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且公司尚需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的方案和细节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论证,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还需要一定时间。公司预计无法在自首次停牌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

为避免公司股票长期停牌,保护广大投资者及股东利益,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并在复牌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4、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98号),要求公司董事会就目前已核实的银行账户、债务、担保相关情况、前期未能及时回复函询、未能及时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的原因等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公司董事会已经于2018年4月17日回复了深交所的关注函(详见披露的关注函回复,公告编号:2018-036)。

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107号),要求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并补充披露。公司已经向深交所申请了延期回复本次关注函,目前公司正在准备本次关注函的回复,待公司核实相关情况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所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

公司计划于2018年4月27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披露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