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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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24债券代码:122257 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4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公司”)收到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通知,根据2018年4月23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公司股东刘建国质押给中国纸业的6,480万股股份中的30,598,560股于2018年4月20日解除了质押,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9%。

一、股份质押情况

中国纸业为公司的直接控制人。刘建国持有公司9,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44%。刘建国于2015年6月15日、2015年10月27日与公司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在《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刘建国与公司明确约定,为保证股份补偿的顺利执行,刘建国应将其在岳阳林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质押给岳阳林纸指定的第三人。公司指定中国纸业作为质权人。2017年12月29日,刘建国与中国纸业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合同约定刘建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48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纸业,并于2018年1月2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股权质押合同》中约定:根据公司与刘建国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股 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本次质押分两次解质,刘建国分别完成2017年、 2018年利润承诺的利润补偿义务、且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分别解除股权质押合同项下设定质押总股份的47.22%、52.78%。

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发布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刘建国持有本公司9,000万股股份,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4%,此次股份质押解除后,质押给中国纸业的剩余未解除质押股份数为34,201,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此次股份质押解除后,刘建国累计质押股份为59,201,44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65.78%,占公司总股本的4.24%。

二、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8年4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公司股东刘建国质押给中国纸业的6,480万股股份中的30,598,560股于2018年4月20日解除了质押。本次刘建国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本股权质押合同项下质押股份数量的47.2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9%。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出具的《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沙审字[2018]第00107号),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利润指标已达到承诺要求,刘建国作为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的原股东,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的约定,完成了2017年度利润承诺。本次股份质押解除符合《股权质押合同》的约定。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