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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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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永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占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啸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收购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34%股权事项

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66%股权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共计人民币48,000万元,收购郴州市联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66%的股权,为继续推进公司打造全产业链发展战略,锁定白银上游资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参与四川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34%股权公开转让竞拍的议案》,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网络竞价的方式按现状公开转让所持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34%股权,2018年3月7日,公司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下发的《竞价结果通知单》,根据通知,公司以18,710万元竞得上述股权。公司已与转让方四川农资签署了《股权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部分收购款项,公司将根据上述竞拍股权交易过户等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089、2017-090、2018-010。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永贵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公告编号:2018-02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于4月20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17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永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拟定于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公告编号:2018-02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4月25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元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孟建怡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8年4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公告编号:2018-02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调整和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择机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超短融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9、担保方式: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10、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事宜;

2、聘请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情况。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8-028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 至2018年5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 5月11日,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

特别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 年5月17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11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 2018年5月17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后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孟建怡 、许子军

(2)、联系电话:0735-8199699转9107

(3)、传真:0735-8199699转9107

(4)、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5)、邮政编码:423000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680号金皇酒店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七、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16”;投票简称:“金贵投票”

2. 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5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下列议案投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委托人可以代为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附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8-030

债券代码:112231 债券简称:14金贵债

债券代码:118536 债券简称:16金贵01

债券代码:118550 债券简称:16金贵02

债券代码:114274 债券简称:17金贵0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

第一季度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2017年度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2017年累计借款余额为35.91亿元,新增借款余额1.97亿元,2017年新增借款主要系发行17金贵01债券长期借款所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当年新增借款余额占2017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57%。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累计借款余额为33.49 亿元,较2018年末借款余额减少2.26亿元,2018年第一季度新增借款主要系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两年期的2亿元长期借款所致。

上述新增借款情况属于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公司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2-253号,公司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8-029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