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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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2018-03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6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对问询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联系相关方进行了认真沟通与讨论,公司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标的资产业绩补偿

1.关于业绩补偿。根据公司公告,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标的资产德信担保、德善小贷、德合典当、德润租赁和德众金融 2017 年度合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1.65 亿元,仅完成业绩承诺的53.23%,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投资”)将对公司做出现金补偿。年报披露,新力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1.11 亿股股份质押,合计质押数量占其持股数量的 95.94%,占总股本的 22.95%。请公司结合新力投资的财务情况、股票质押比例,补充披露此次大额现金补偿的相关安排。

回复: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力投资(系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 1.11 亿股股份质押,合计融资6.82亿元,所融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截至2018年4月25日,上市公司应付新力投资拆借款余额为3.82亿元。

标的资产德信担保、德善小贷、德合典当、德润租赁和德众金融 2017 年度合计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1.65 亿元,完成业绩承诺的53.23%,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新力投资需赔偿上市公司约1.94亿元,上市公司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后按相关程序向新力投资发起赔偿通知。经与新力投资初步沟通,新力投资将在接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起10个工作日内,采取现金补偿或与上市公司往来债权抵销的方式履行业绩补偿承诺。鉴于上市公司尚欠新力投资拆借资金余额3.82亿元,新力投资具有相应的补偿能力履行承诺。

二、关于主营业务

2.关于 P2P 业务。年报披露,经营 P2P 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德众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为-102.55 万元,报告期末 P2P 平台逾期金额为 9,418.88 万元。请补充披露:(1)P2P 平台逾期情况的处理措施,并结合收入确认政策说明逾期对公司收入利润的影响;(2)在当前网络借贷监管政策趋严的背景下,公司 P2P 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回复:

(一)公司P2P平台逾期情况的处理措施

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颁布实施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限额管理要求(单一法人客户最高融资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彼时,德众金融的主要产品为“国资保”(由安徽省内国有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项下的业务),单一法人客户融资额度均超过100万元,当时13亿余额中98%均属于超限额管理业务,须在一年内完成退出。为此,德众金融认真贯彻执行暂行办法的要求,全力推进存量业务中超限额融资项目的分步退出,在此过程中,安徽省内部分地方政府所属的国有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项下的融资项目陆续出现到期不还款现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国有担保公司又不能及时履行代偿义务,导致德众金融平台上的企业融资项目出现逾期。逾期出现后,为维护逾期项目投资人的合法利益,公司及德众金融均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清收工作,采取了多种清收措施,也取得了大部分逾期问题的解决,今后公司将督促德众金融进一步加大清收工作力度,并持续采取以下清收措施:第一、积极向安徽省政府及省金融办等监管部门汇报,争取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督促国有担保公司按协议履行代偿义务和责任。第二、持续上门清收,德众金融将进一步强化清收力量,组织人员代表投资人赴融资企业、担保公司进行逾期催收,督促还款解决问题。第三、持续提供逾期债权折价转让服务:帮助投资人积极寻求第三方受让人受让投资人逾期债权。第四、加强与国有担保公司所在地党委、政府持续协调沟通,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和逐步解决。第五、采取法律诉讼等手段依法清收。第六、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加强与投资人的沟通和交流,与投资人一起共同推进逾期问题的解决。

德众金融作为信息中介服务平台,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发行新融资项目时一次性向借款人收取的服务费,并在融资款项到位后一次性收取入账,项目出现逾期后,不会影响到该项目在发行时已收取服务费的确认。所以,德众金融作为信息中介服务平台,项目逾期对德众金融的收入及利润不会产生直接影响。

(二)关于在当前网络借贷监管政策趋严的背景下,公司P2P业务可持续性问题

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德众金融一直认真执行政策规定,积极推进全面合规建设,根据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要求,推动整改验收工作,目前正在推进验收和备案工作。从业务上来看,监管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对德众金融原先定位的主导产品“国资保”产生了重大影响,自监管办法出台起,德众金融即在依法合规的框架下,积极进行了产品结构和业务结构的调整以适应监管的要求,当前主要以符合监管限额要求的小额抵押贷等产品为主,今后德众金融将进一步加强产品开发,以大数据风控为手段,向消费金融和农村小额普惠金融方向进行调整转型。因此,在符合当前各项监管要求合规经营的前提下,公司P2P业务具有可持续性。

3.关于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和典当业务。年报披露,公司 2017年利息收入 4.83 亿元,同比下降 11.86%;利息支出 8822.22 万元,同比增长 1.23%。其中,融资租赁业务利息收入 2.39 亿元,同比下降 20.60%,利息支出 8237.58 万元,同比增长 1.30%;小额贷款业务利息收入 1.40 亿元,同比增长 5.26%,利息支出 84.08 万元,同比下降 18.45%;典当业务利息收入 1.01 亿元,同比下降 6.48%,利息支出 500.56 万元,同比增长 22.85%。请结合上述业务的盈利模式、客户结构、资金来源、报告期内市场变化补充披露:(1)融资租赁和典当业务利息收入下降,同时利息支出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小额贷款业务利息收入增长,同时利息支出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未经抵销前各主要业务类别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明细情况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之64,披露了公司主要业务类别的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明细情况,此处披露的利息支出未包含各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公司母公司通过向控股股东新力投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再根据各子公司业务需求,转借给各子公司。公司母公司利息支出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核算、利息收入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核算,各类金融子公司利息支出在“营业成本—利息支出”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抵销了母公司“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与子公司“营业成本—利息支出”。未经抵销前,各主要业务类别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融资租赁业务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融资租赁业务的盈利模式对利息收入的影响

融资租赁业务的盈利来源主要有租息利差收入、服务费收入等。其中,租息利差收入是租赁公司投放融资租赁项目款项后收取的租息收入与资金成本之间的利差;租息(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确认的租赁收入。

德润租赁年度内不同时点投放的项目,全年确认的利息收入不同,2017年2、3季度,公司因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融资受到较大影响,致使公司2、3季度投放贷款占全年投放总额的比例仅为21%,随着检查的结束,公司融资业务逐步走向正常,2017年度最后2个月投放额大幅增加,占全年投放量的37%左右,由于利息收入的确认与租赁期间相关,故2017年度利息收入较上年下降。

2、市场变化及客户结构对利息收入的影响

德润租赁的各类项目中,不动产类中房地产类项目的收益率最高,但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为了减少风险,2017年度末已无房地产类项目,2017年度与2016年度房地产类项目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房地产类在租余额占比=∑(房地产类项目应租金总额×持有月份÷全年月份)÷平均在租余额

注2:房地产类加权平均收益率=(各房地产类项目实际利率×该项目租金总额)÷房地产类项目租金总额

3、资金来源对融资租赁业务利息支出的影响

2017年度与2016年度各类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利息支出的变动受融资额、融资利率及资金实际使用时间三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德润租赁2017年度利息支出较2016年无重大变化,剔除与母公司资金往来利息的抵销因素,略有下降。

资金来源方面,德润租赁的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短期借款、银行长期借款、发行资产证券化及从母公司借款几种方式。2017年与2016年相比,资金来源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结构略有调整。2017年德润租赁从外部融资月平均额度为18.07亿元(其中短期借款2.05亿元),2016年月平均额度为16.16亿元(其中短期借款3.98亿元),融资利息支出2017年较2016年有所增加;同时2017年德润租赁占用母公司资金大幅减少,利息支出较2016年度有所下降;综合以上因素,2017年度利息支出较2016年度减少了173.06万元,下降比例为1.97%。

(三)典当业务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典当业务的盈利模式及客户结构对利息收入的影响

德合典当主要是通过开展房地产抵押典当,财产权利质押典当及动产质押典当等业务,向客户提供当金服务,收取典当综合费用及利息。综合费及利息构成了典当收入的主要来源。

德合典当应收当金余额2017年末较2016年末增长1.67%,发放当金总额未发生重大变化。但是德合典当以开展房地产抵押典当为主,考虑目前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严峻调控形式,德合典当对客群选择定位于省会城市、实力相对较强的大中型房地产开发商,而此类客户有着相对较强的议价能力,以致平均息费水平有所下降,最终导致在维持同等发放贷款规模的情况下业务利息收入较上年下降6.64%。

2、资金来源对典当业务利息支出的影响

未经合并抵销前,德合典当2017年度利息支出1,488.96万元,2016年度利息支出1,473.99万元,2017年度与2016年度无重大变化。

2017年德合典当财务费用同比增长22.85%,是从股份公司合并的口径来披露的,但德合典当单体报表中的利息支出基本持平,德合典当实际利息支出未发生大幅上涨的现象。

(四)小额贷款业务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1、小额贷款业务市场变化对利息收入的影响

2017年度德善小贷增加了小额贷款的发放力度,2017年末小额贷款发放贷款余额较2016年末增长7,151.75万元,增长率7.76%,因此2017年度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较2016年度增长4.66%,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与发放贷款规模呈现同向增长的趋势。

2、资金来源对小额贷款业务利息支出的影响

利息支出的变动主要受融资额、融资利率及资金使用时间三种因素影响,德善小贷融资来源主要为向母公司借款及银行短期借款,2017年度利息支出同比增长了273.88%,主要原因为2017年月均融资余额同比增长了275.01%。

4. 关于季度经营数据。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四个季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1亿元、1.53亿元、1.42亿元和1.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960.17万元、2005.59万元、-6.85万元和-3.48亿元。请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模式、季度特性和收入确认政策说明季度财务数据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模式、季度特性和收入确认政策季节性变化情况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发放贷款及担保业务,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担保业务占比较小,整体无明显季节性变化。

(二)2017年各季度利润表项目变化较大的情况

单位:万元

1、2017年第4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较大的原因

公司2017年度第4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831.13万元,若扣除第4季度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35,187.66万元、德信担保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可回收金额抵减商誉账面价值后对应收代偿款计提的减值1,945.89万元,2017年第4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302.42万元,与第1季度、第2季度相比,无重大变化。

2、2017年第3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较大的原因

公司2017年第3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85万元,较第1季度、第2季度下降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第3季度逾期较第1季度、第2季度有所增加,同时公司也加强了对逾期项目的风险评估,导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较第2季度增加2,010.58万元。

3、第2季度、第3季度利息收入的下降的原因

因公司第2季度、第3季度接受监管部门检查,融资受到较大影响,贷款发放规模下降,故2017年第2季度、第3季度营业收入有所下降。

综上,扣除上述原因后,公司经营及财务数据无重大季节性变化。

三、关于财务数据

5. 关于职工薪酬。年报披露,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为1.29 亿元,同比增长29.92%,其中工资及相关费用为8073 万元,同比增长45.54%。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为1203 万元,同比增长206%。同时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员工数量为295 人,与去年相比减少9 人,其中销售人员188 人,但报告期内无销售费用。请补充披露:(1)工资和应付职工薪酬大幅增长的原因;(2)有销售人员但是无销售费用的原因,会计处理是否合规。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工资和应付职工薪酬大幅增长的原因

1、从薪酬构成方面分析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2017年基本薪酬较上年度下降27.94%,绩效薪酬较上年度增长106.62%,主要系公司薪酬体制改革,薪酬结构变化,突出了绩效薪酬在工资结构的占比及岗位变动等引起,具体见2、薪酬变动分析。

2、薪酬变动分析

(1)人员及薪酬结构变动分析

面对市场竞争压力日趋变大,公司原有人员结构不同程度存在冗余、重叠,人才资源尤其是中高端的人才资源匮乏。对此,公司着手进行了人员结构优化工作,通过摸底在岗人员情况、更新和完善《岗位说明书》、内部竞聘上岗、整合岗位工作职能,淘汰了一批专业技能欠缺、业绩考评较差的低端岗位人员。

为了保证公司岗位体系能适应新形势下公司发展的需要,通过对外公开招聘引进了23名专业人才。另外,2017年初,公司自上而下完成了岗位体系改革,对在岗员工重新对岗。

此次对岗后,三至五岗(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经营层)增加4人,晋升或新进人员对岗至六至八岗(公司主管)28人,九至十六岗内部晋升或新进人员对岗共62人。按照公司改革后的岗位体系,实现“以岗对薪、易岗易薪”的动态管理模式,重新定岗后突出了绩效工资在工资结构的占比。

(2)绩效增长合理性分析

2017年度绩效薪酬增长率较大的主要为新力金融母公司、德善小贷、德润租赁。绩效薪酬增长的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① 因2016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员工按照原标准考核后兑现的绩效薪酬在工资总额中占比不突出,没有完全达到考核激励的效果,因此,公司2017年度进行了薪酬制度改革,以实现“坚持效益优先,向综合贡献度较大的业务板块倾斜,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的绩效考核目的,提高了绩效薪酬占比,并采取按月预发,以保持中高层团队稳定,充分发挥绩效薪酬激励作用。

② 鉴于市场上同地区同行业薪酬水平近年以来均有较大幅度的上涨,为增强公司薪酬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对内激励和对外吸引人才尤其是中高端专业人才,公司参照了同地区同行业从业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2017年实际情况,公司对原薪酬体系进行了改革,提高了员工的薪酬整体水平。薪酬调整之后,与同地区同行业薪酬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公司对外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上述表格人数采用的报告期末员工数量,人均薪酬不包括社保、公积金。

由上表可见,公司薪酬体制改革后与同地区同行业平均薪酬水平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大幅增长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1,203万元,同比增长206%,主要系上述薪酬体系调整的原因,公司年末已计提未发放的绩效薪酬较上年大幅增长所致。

(二)有销售人员但是无销售费用的原因,会计处理是否合规

2017年度报告因年报格式中“第六项 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里“员工情况”中“专业人员构成类别”没有“业务人员”、“风控人员”选项,公司将业务人员和风控人员在销售人员类别列示,实质上不存在销售人员。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业务人员和风控人员薪酬通过管理费用核算。

(三)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1、检查公司的工资、绩效计提依据和薪酬考核管理办法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2、分析职工薪酬同期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对本年度、上年度各公司薪酬考核办法进行对比分析;

4、检查薪酬计提与发放是否一致;

5、结合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检查期末奖金计提是否充分。

(四)会计师的意见

通过实施以上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本年度公司薪酬大幅增长是合理的,公司对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6. 关于融资担保业务形成的应收担保代偿款。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应收担保代偿款为1.06 亿元,同比增长105.28%;坏账准备为4486.40 万元,同比增长66.15%;报告期内应收担保代偿款的计提比例达42.30%。请补充披露:(1)逐笔列示应收担保代偿款的金额、抵押反担保比例、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计提依据、是否为关联方;(2)收回代偿款的措施;(3)上述已发生代偿的客户所有存量业务金额、到期时间;(4)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理。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应收担保代偿款减值计提政策

德信担保期末对应收担保代偿款逐笔减值测试,根据抵质押物、查封资产和其他可抵债资产等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二)逐笔列示应收担保代偿款的金额、抵押反担保比例、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计提依据、是否为关联方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担保代偿款均为非关联方,本期计提的应收担保代偿款减值准备包括两部分:

1、期末公司对应收担保代偿款逐笔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应收代偿款减值准备金额2,540.52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1:“查封资产经评估后的可收回金额”,为首封且查封资产未设定其他抵押权的可回收金额。如查封资产非首封或设定了其他抵押权,在进行减值测试时,不考虑该查封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注2:客户二与客户二十一、客户二十三存在关联相互反担保,三笔代偿款综合考虑不存在减值。

2、2017年末,公司以德信担保作为资产组之一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根据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减值金额首先抵减商誉的账面价值,再对德信担保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项目逐个识别后,对应收代偿款计提减值1,945.89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三)收回代偿款的措施

公司对已发生代偿的项目逐笔进行跟踪,采用拍卖抵押物及查封资产、扣划查封第三方账户资金、对反担保人进行追偿等法律手段,每笔代偿款具体催收措施如下:

单位:万元

(四)上述已发生代偿的客户所有存量业务金额、到期时间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发生代偿且尚未收回款项的代偿客户的在保余额及担保到期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对于客户二,2017年末未发生代偿的在担保余额1,500万元,该笔借款被担保方2018年2月已还款,该笔融资担保业务于2018年4月已收到担保责任解除函。

2、对于客户二十一,2017年末代偿款项为利息,未发生代偿的在担保余额为500万元,担保到期日为2018年6月29日,抵押反担保措施为房产抵押,该抵押房产的经评估可收回金额为297.54万元,反担保比例为58.55%,目前经营正常,公司正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代偿问题。

3、对于客户二十三,2017年末代偿款项为利息,未发生代偿的在担保余额为350万元,担保到期日为2018年7月20日,抵押反担保措施为房产抵押,该抵押房产的经评估可收回金额为248.34万元,反担保比例为69.82%,目前经营正常,公司正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代偿问题。

(五)融资担保业务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有健全的减值准备计提内部控制,2017年末公司对应收担保代偿款逐笔减值测试,并聘请了评估机构评估抵质押物、查封资产和其他可抵债资产等的可回收金额,对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还根据相关规定,在期末根据在担保余额等计提担保业务准备金,2017年末担保业务准备金3,150.46万元。

(六)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针对应收担保代偿款坏账准备计提,我们实施了以下程序:

1、了解和测试应收代偿款减值测试涉及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应收代偿款的减值计提明细表,复核应收代偿款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3、分析坏账准备金额占应收代偿款余额的比率变化情况,并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代偿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检查评估师出具的债权可回收金额的评估报告,复核抵押物、查封资产评估价值的合理性,复核评估师的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就评估事项与评估师达成一致意见;

5、检查抵押资产的他项权证,分析抵押资产是否优先受偿;

6、对代偿客户期后回款、客户诉讼情况执行检查程序;

7、复核财务报表中减值准备的相关披露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

(七)会计师的意见

通过实施以上审计程序,会计师认为公司融资担保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是合理的。

7.关于融资租赁款逾期及坏账准备。年报披露,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余额为2.73 亿元,同比增长40.3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其中,已经逾期的本金余额为4389.74 万元,占比16.07%,坏账准备为509.64 万元,仅占逾期本金余额的11.6%。请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列示逾期本金余额、坏账计提情况、是否为关联方,并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列示逾期本金余额、坏账计提情况、是否为关联方,并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1、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均为无关联方款项,按照逾期时间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如下:

应收租赁款坏账准备根据应收租赁款的可收回性识别计提,识别应收租赁款坏账须经公司专门评估机构判断及估计。公司评估机构实行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评估租赁资产质量,以租金逾期时间及担保效力为基础,通过对客户支付租赁款项的能力和意愿、客户的付款记录、租赁项目的盈利能力和在租赁款项被拖欠时采取法律行动强制执行的可行性等因素认真分析评估租赁客户收回租赁款项的可能性,对租赁资产进行分类。即把租赁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对应收租赁款进行上述分类后,应收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为:

应收租赁款五级分类具体判断标准为:

查封非抵/质押资产的可回收金额确认比例:

关于股权价值评估:上市公司或最近半年有市场交易价格的公司股权,股权价值可以根据其交易价格采取市场法评估;其余公司股权价值根据其所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采取净资产调整法谨慎评估。

3、期末逾期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项目减值计提过程表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逾期类长期应收款计提基数以期末本金扣除收取的保证金作为减值计提基数。

4、截止2018年4月23日,一年内到期长期应收款期后回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1、了解和测试长期应收款(包括一年内到期)减值测试涉及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分析坏账准备金额占长期应收款(包括一年内到期)余额的比率变化情况,并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3、分析长期应收款坏账(包括一年内到期)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4、对期末长期应收款(包括一年内到期)可回收性进行抽样分析,检查债务人、承租人还款日期及还款方,结合债务担保情况,复核公司逾期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

5、获取长期应收款的五级分类标准和减值准备计提明细表,根据五级分类结果及相应的计提比例标准,重新计算长期应收款(包括一年内到期)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6、检查评估师出具的债权可回收金额的评估报告,复核租赁物评估价值的合理性,复核评估师的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就评估事项与评估师达成一致意见;

7、针对大额逾期债权对应的租赁物,实地查看租赁物状况,判断租赁物价值估值合理性;

8、选取重大、逾期等项目执行函证程序,并对期后回款、客户诉讼情况执行检查程序;

9、复核财务报表中减值准备的相关披露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

(三)会计师的意见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关于长期应收款减值的判断及估计是可接受的,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8. 关于关联资金往来。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从关联方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处有多笔资金拆入,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中并未体现上述资金往来, 请公司核实相关情况并补充披露。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12年1月1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2011年年度报告)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要求“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是指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它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形,其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的,不需要在汇总表中反映。

2017年度本公司与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资金拆借均系本公司拆入资金,不存在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形。

(一)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1、获取和复核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审批程序和定价的合理性;

2、获取关联方资金拆借明细表,并与公司账面记录、银行回单逐笔核对;

3、获取关联方资金拆借协议,检查拆借利率,并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比较,分析定价合理性;

4、复核财务报表中关联方资金拆借的相关披露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披露要求。

(二)会计师的意见

通过实施以上审计程序,公司与安徽新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处有多笔资金拆入均系经营性资金拆入,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向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主要经营类金融业务,向关联方借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资金成本是公司主要的经营成本,上述资金往来也具有经营性往来性质,会计师认为不需要在报告中体现上述资金往来。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