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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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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80 公司简称:通宝能源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79,563.7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7,328,692.78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5,149,129.07元。2017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不分红不转增。

主要原因:2018年公司经营形势依然严峻,燃料成本居高;同时公司电网建设以及发电机组环保改造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投资项目的后续资金需求,2017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不分红不转增。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属电力行业,报告期内主要经营火力发电、配电业务。

2、经营模式:

公司核心业务为发电、配电业务。

发电企业:主要是将自产电力、热力按照物价局确定的上网电价、热价全部销售给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及阳泉热力公司等用户结算收入。

配电企业:主要从山西省电力公司以趸售方式采购电能,通过电网配送并销售给终端用户,同时按物价部门确定的趸售电价与山西省电力公司结算购电费,按物价部门确定的目录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售电费。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业务,发电部分主要源于自发电量的增加及发电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配电部分通过购电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优化电网结构,降低网损、线损。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电力行业发展情况

2017 年,全社会用电量延续平稳较快增长态势。2017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增速同比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催生用电新增长点,新兴业态服务业用电增长强势,居民用电平稳增长。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17.8 亿千瓦,同比增长 7.6%;全国全口径发电量 6.42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6.5%;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 3,786 小时,与上年大体持平,其中火电设备利用小时 4,209 小时,同比提高 23 小时;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国电网销售电量比重达到 33.5%左右,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 25.9%。全国电力供需延续总体宽松态势,区域间供需形势差异较大。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服务业和居民用电发展趋势、大气污染治理、电能替代等各方面因素,预计2018年电力消费仍将延续2017年的平稳较快增长水平。预计2018年全社会用电量增长5.5%左右,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部分地区富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预计全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710小时左右;其中,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210小时左右,与2017年基本持平。全国预计新增装机容量1.2亿千瓦,预计2018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19.0亿千瓦,煤电装机容量10.2亿千瓦,占全国装机比重53.6%,比2017年底降低1.5个百分点。(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17-2018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发电企业阳光公司,拥有4台32万千瓦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2007年9月4台机组烟气脱硫系统全部投入运行,成为山西省首家一次性完成全部机组脱硫改造的百万千瓦级火力发电厂,担负着向阳泉市及平定县采暖供热任务,供热规模已达到1100万平方米以上,占阳泉市供热总量的50%。4台机组脱硝以及超低排放改造全部完成,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超低排放水平。4#机组高背压改造完成,有效提升机组供热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供热能力和机组供热系统安全可靠性。

阳光公司持有保德煤电100%股权,保德煤电负责新建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低热值煤空冷发电机组,配套建设高效煤粉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装置,大幅提升了公司装机规模。

公司配电企业地电公司负责管理山西省12个趸售县供电企业,承担着山西吕梁、临汾、朔州3市12个县(区)的供配电任务,属于山西第二大省级供电企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拥有山西省经济及信息化委员会核发的《供电营业许可证》,具有独立的供电营业区。经过多年的电网建设,已形成以220千伏为电源点、以110千伏、35千伏为主要骨干的电压等级比较完善的电网结构,能够满足属地经济发展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公司发电量完成 47.97 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比增加11.53%;售电量完成 75.79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加10.28%。实现营业收入50.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5%;实现利润总额1.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8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76%。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0.2亿元,较年初减少0.41%;每股收益0.071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78%。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企业会计准则,本公司已按要求于报告期内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报告期间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1)《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修订)变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财办会[2017]15号文,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自2017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

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已采用修订后的准则,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影响2017年度利润表项目其他收益增加8,237,870.50元,营业外收入减少8,237,870.50元。本公司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8-004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启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及《二○一七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二○一七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

5.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7.9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732.87万元,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514.91万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如下:

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183.06万元。2018年预期煤炭价格仍将处于高位,燃料成本继续居高,同时发电行业的节能环保要求以及配电行业对电网“坚强、智能”的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17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不分红不转增。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八年度技改投资计划》。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八年度经营建议计划》。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启瑞先生、夏贵所先生、魏绍青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通宝能源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8-00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二○一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8-00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一七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2018-008)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改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8-009)。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改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8-009)。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10)。

21.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二○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二○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

以上议案中第6、9、10、11、15项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中第1、3、4、5、6、8、9、10、16、17、18、19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告附件

1.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议案的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2.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8-005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十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晓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二○一七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

3.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17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不分红不转增。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通宝能源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8-006)。

6.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七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通宝能源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2018-008)。

9.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报》。

以上议案中第1至5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8-006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二○一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已经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审阅本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8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公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均认为:公司预计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新增了部分关联方以及2017年度超预计关联交易,这是由于2017 年 8 月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成为公司间接控制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范围扩大致使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属于2017 年初无法预计的事项。新增范围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启瑞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太原市东缉虎营37号

经营范围:电、热的生产和销售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股比例57.33%。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阳泉春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泉春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宝星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桃南东路207号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阳泉春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是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晋能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阳泉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阳泉聚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桃南东街207号

经营范围: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允许的煤炭及能源产业投资及其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金融及融资业务);煤炭批发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阳泉春旺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海成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朱坑乡西善信村

经营范围:发电、输变电工程的技术咨询;电力供应:电、热、水、汽的生产与销售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是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山西国科节能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国科节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长治路227号

经营范围:节能、环保技术的咨询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国科节能有限公司是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晋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山西国际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国际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克俭

注册资本:110万元

注册地址:太原市东缉虎营37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服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国际电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七)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太原市东缉虎营37号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物业管理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八)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福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忻州市保德县梅花东路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晋能集团有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绍进

注册资本:352,565.26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介休市裕华路95号

经营范围:煤炭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华

注册资本:83,048.623565万元

注册地址:柳林县沙曲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电力生产(仅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加工(原煤、精煤、焦炭及副产品)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一)霍州煤电集团吕临能化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霍州煤电集团吕临能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钦浩

注册资本:32,310.52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省临县庞庞塔村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金属矿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洗选、加工、销售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霍州煤电集团吕临能化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二)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增越

注册资本:62,376.97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省方山县大武镇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限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有色金属矿开采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三)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建军

注册资本:552,800万元

注册地址:吕梁兴县魏家滩镇斜沟村

经营范围:发供电、转供电、水;矿山开发及设计施工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西山晋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四)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璟

注册资本:45,135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修文工业园区电厂路

经营范围:铬铁及其他相关铁合金材料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相关技术输出等。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西太钢万邦炉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关联方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购买燃料、销售商品、提供\接受劳务等。上述关联交易中购买原材料类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销售商品类关联交易由物价部门确定价格;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以协议价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中必须发生的行为,该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聘任审计机构等议案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等事项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公司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次会议决议。

5.公司九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8-007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二○一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61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从业资格,续聘程序合法,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机构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2018-008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7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12月2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依照规定的施行日期及要求执行上述准则及规定。

(二)审议情况

2018 年4月24日召开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九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原计入“营业外收支”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在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列报项目,自 2017年1月1日起,与公司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重分类至“其他收益”。

以上调整均不影响公司报告期经营成果。

本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2017年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告附件

1、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

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下转5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