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7版)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额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谋求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四)决策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
(二)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0,000 万元(含10,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以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18-025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额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2、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谋求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1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8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07,735.8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额度: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品种: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决策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五)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三)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15,000 万元(含15,0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以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正产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等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上海雅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18-026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原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
2、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与拟调整情况:
单位:万元
■
3、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7,694.23万元。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概述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公司拟将“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中的7,694.23万元调整至“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本次募集资金调整金额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为25.23%。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1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8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07,735.8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金额57,195.00万元,其中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30,500.77万元。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对“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及“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及原因
本次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及项目总投资额的调整,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1、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计划投资金额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及“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原计划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情况及原因
由于公司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业务发展较好,“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需进一步购入集装箱等运输设备,截至2018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率已达99.87%;同时,由于“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可以通过自筹资金及项目贷款的方式解决部分项目投资资金缺口,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中的7,694.23万元调整至“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及“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对募投项目效益情况的影响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不会对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及项目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目前未对募投项目效益情况产生实质影响。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仍投资于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事宜,是为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符合当前市场环境,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供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 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 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液体化工品罐区工程项目”及“供应链物流多式联运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调整事宜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仍投资于主营业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海通证券同意上海雅仕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18-027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存在实质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作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公司将营业外收入减少125,060.30元,营业外支出减少497.91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增加124,562.39元;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减少53,119.68元,营业外支出减少81,234.35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8,114.67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1、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18-028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拓宽公司业务范围,公司你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如下:
一、修改原第十三条
修改前为: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矿产品、煤炭、机电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为: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矿产品、煤炭、石油原油、机电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销售,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改原第一百二十一条
修改前为:
第一百二十一条(一)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和购买、资产置换等的权限为:单笔账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账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
修改后为:
第一百二十一条(一)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对外投资、股权转让、资产出售和购买、资产置换等的权限为:单笔账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账面净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工商部门的最新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18-029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2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2日
至2018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雅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侬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初映企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5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
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
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855 号 33H 室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会议联系人:金昌粉、马晓伟
联系电话:021-58369726
传真:021-58369851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5亿元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5、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2018年度经营需求,为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公司2018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其中包括为其提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具体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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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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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基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求,拟为其提供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符合监管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体系范围的公司,公司承担的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 《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 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18年度经营需求,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无对外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17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将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61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7,82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07,735.8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18,574,716.99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签署了如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1、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17年12月2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2、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钟路支行于2017年12月2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3、公司、江苏泰和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支行于2017年12月26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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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募集资金入账31,857.47万元,其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35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500.77万元,尚未支出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2017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的实际使用情况如《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所示。
2、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2017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情况。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将继续投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上海雅仕2017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上海雅仕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上海雅仕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特此报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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