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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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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裕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子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中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8年1季度3.5%,比去年同期减少2.8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2017年11月20日挂牌上市,增加净资产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2018年1季度0.27元/股,比去年同期0.29元/股,下降6.9%,主要原因公司2017年11月20日挂牌上市,股本增加6,667万股所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裕陆

日期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 2018-025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裕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时尚水星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时尚”)、浙江星贵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星贵”)、河北水星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水星”)、南京星贵家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星贵”)、无锡水星家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水星”)、合肥莫克瑞家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莫克瑞”)、厦门水星家纺有限公司(拟设立,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厦门水星”)为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及直营渠道建设”的实施主体,并将上述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和武汉6个城市扩大至上海、北京、杭州、南京、石家庄、武汉、厦门、无锡和合肥9个城市。

为便于相关业务的开展,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规划进展安排及与当地金融机构的洽谈情况,拟先行在浙江星贵、无锡水星、南京星贵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公司拟与浙江星贵、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建国北路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拟与无锡水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公司拟与南京星贵、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信建投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后续将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实际签署情况进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目前现金流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增加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即由原有授权的人民币0.8亿元额度增至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5 股票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26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0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媛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设立子公司募集基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是公司为便于相关业务的开展,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27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即由原有授权的人民币0.8亿元额度增至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 (含4.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四)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

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授权的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 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 专项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65 证券简称:水星家纺 公告编号:2018-028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8年5月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做如下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4988号 上海大船酒店五楼金陵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3日

至2018年5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18年5月2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公司办公大楼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效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会议者于2018年5月3日13:30前至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忠、王娟

联系电话:021-57435982

传真:021-57435966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87号

特此公告。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365 公司简称:水星家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