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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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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93 公司简称:马应龙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340,417,985.73元(为母公司数,下皆为母公司数),加上2017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1,129,452,109.81元,减去发放的2016年度现金股利86,210,778.2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2017年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83,659,317.34元。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7年年末总股本431,053,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3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99,142,394.93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药品制造、医药零售及批发和医院诊疗服务等,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药品制造主要集中于肛肠及下消化道领域,产品范围涵盖膏、栓、中药饮片、口服、片剂、洗剂等30多种,独家药品超过20个品种,可供生产的国药准字号药品超过300种。

公司通过旗下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马应龙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开展药品零售与批发业务。马应龙大药房零售网点遍布武汉三镇,主要开展药品、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的零售业务。马应龙医药物流开展医药批发业务,包括零售终端药品的配送、医药商业分销、医疗机构药品配送等,形成了以经营进口药品、合资药品、国内名优药品、基本药物品种、中药饮片为主导产品的经营体系。

公司通过旗下子公司马应龙药业集团连锁医院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医院诊疗业务,目前控股和经营34家肛肠专科连锁医院和肛肠诊疗中心,同时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汇聚了一批由中国肛肠病治疗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专家,为肛肠病人提供全套的综合性诊疗解决方案。

2、公司经营模式

(1)医药工业

A、采购模式

公司物资保障部门统一对外采购工作,根据生产计划确定最佳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采购计划;通过采购订单管理、采购付款管理、库存管理,合理控制采购库存,降低资金占用,提高库存周转率;通过专业化集中招标管理、与战略供应商合作近距离供货等方式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B、生产模式

公司致力于体系建设,推行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推行安全标准化,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组织生产,从机构与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原辅包材、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包装运输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部门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C、销售模式

公司重点通过遍布全国各省市的自有销售队伍完成对商业客户、医院和药店的维护工作,确保产品销售通路的顺畅、高效运行。同时对于自建营销队伍无法覆盖的空白市场,重点通过商业借力或代理合作等方式完成空白市场覆盖及销量提升的工作。

(2)医药流通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通过线下实体药店、自动售药机和线上电商平台,面向个人消费者开展医药产品零售业务,主要利润来源医药产品进销差价。

公司医药批发业务通过从上游企业采购医药产品后批发给下游经销商,或直接出售给医院、药店等零售终端客户,主要通过医药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交易差价及提供增值服务获取利润。

(3)诊疗产业

公司通过经营、管理肛肠连锁医院,与公立医院共建肛肠诊疗中心等形式为肛肠疾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主要利润来源于患者门诊和住院费用。

3、行业发展现状

自2012年以来,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营收和利润总额增速持续走低,2015年双双创下增速新低,分别为9.02%和12.22%,2016年营收温和回升,2017年1-3季度,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9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61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2557.26亿元,同比增长17.54%,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9个百分点。

2016年我国药品终端市场销售额14975亿元,同比增长为8.3%,2017年上半年为8037亿元,同比增长7.8%,增速持续放缓。药品销售终端包括各级医院、零售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终端销售额的增速持续回落表明制药工业将由过去的粗放式高增长向有质量的精细化生产转变。

医药具有刚性需求的特点,与人口结构的变化,疾病谱的变迁密切相关。我国人口老年化加剧、肥胖人群增多等都将驱动医药刚性需求的上升。到204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的比例预计将达到28%,65岁以上老年人的年均医疗开销是青壮年的3倍,同样人口基础,随着老龄化发展,对医疗资源的需求成倍增长。

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医保基金收入逐步放缓,而支出压力与日俱增。2012 年,人社、财政、卫生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2〕70 号),明确全面推行付费总额控制,通过合理预算,控制医保费用支出,使之合理增长,目前重点发展 DRGs (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以控制医保合理增长和支出。医药行业进入精细化、要效率的发展时期。

4、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聚焦肛肠及下消化道领域,积极向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转型,深耕利基市场,稳居肛肠治痔领域领导品牌,当前公司肛肠及下消化道类产品生产剂型范围涵盖膏、栓、中药饮片、口服、片剂、洗剂等。除此之外,公司积极向医疗服务和大健康产业拓展,向基层医疗市场发力,发挥马应龙直营专科医院的基地作用,辐射周边地、县级市,强化品牌经营和终端渗透,共建马应龙肛肠诊疗中心。大健康产业实施多点布局,以“马应龙”品牌为中心,以肛肠健康为产品枢纽,布局药妆、婴童护理、食品等领域。

据中康资讯《2017年痔疮用药市场竞争态势研究》,2017年国内零售终端痔疮用药市场马应龙占有率达49.6%,持续保持市场的绝对领先地位。

5、报告期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8%。

1、医药工业板块围绕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强化肛肠领域领导地位,深入开发县域市场,优化渠道结构布局,完善产品价格体系,大力发展大健康产品,丰富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公司医药工业板块收入同比增长18.43%,增速较去年加快6.16个百分点。

2、医药流通板块优化业务结构,出售批发业务资产,创新零售商业模式,开展体验式营销,大力发展电商业务,医药流通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49.01%。

3、医院诊疗板块加快推进马应龙肛肠诊疗中心合作共建步伐,优化医院业务结构,开展与诊疗中心的深入互动,尝试拓展肛肠保健业务,构建多层次收入来源,诊疗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3.5%。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下降16.75%,实现净利润3.2亿元,同比增长27.9%。

1、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②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复方甘草口服液因原料受政策限制导致产销量有所下降,麝香痔疮栓因调整渠道品规结构,销量略有下降,其他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长。

③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④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5,954.6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1.9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2,231.1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8.6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2)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2016年子公司武汉马应龙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借款500万元,于2017年末该项借款余额375万元。本公司以房产证号为武房权证洪字第2008006447号房产及对应土地使用权证号武国用(2009)字第51号(地号G13010042)提供抵押担保,房屋价值3,305,457.70元。

(二)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2017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并导致本集团相应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 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改为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

2.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由计入营业外收支改为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计入其他收益的,在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中单独列报该项目。

3. 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改为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规定,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该准则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规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不涉及对比较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也并未影响本集团本报告期的净利润。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本公司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原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部分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改为在“资产处置收益”中列报;本公司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对于本公司合并利润表与利润表列报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五)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发起设立,设立后,本公司持股比例43%(出资额258万元),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自然人朱书汉持股比例12%。2017年8月,本公司子公司武汉天一医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与自然人朱书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82.80万元的价格购买朱书汉所持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股份,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为55%,取得了湖北高投鑫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制权。

2、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新设子公司

注: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设立武汉广为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尚未实际出资与经营。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武汉仲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8月清算注销。

公司名称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平

日期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