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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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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8-04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3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部分事项需要进一步补充,同时要求会计师对相关问题发表专项意见。经申请,公司延期回复问询函有关内容,预计在本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相关回复工作并披露回复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