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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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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17年4月17日,诺力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并同意授权董事长自2016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19日期间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12,000.00万元,截至期末已全部赎回,本期取得理财产品利息收入492.35万元,累计取得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489.33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等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5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7年1月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15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新增年产22,000台节能型电动工业车辆建设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部分为一体化建设,土建部分投入金额根据土地面积进行划分。

[注2] 由于募投联合厂房的厂区地质较差,导致项目完工后厂房内地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沉降,虽已采取深层水泥搅拌桩对联合厂房地面进行了处理,但仍未能有效控制厂房地面的沉降。因此,公司生产设备的安装进度大幅延后,预计2018年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

附件2

2017年1月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度

编制单位: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的直接相关费用527.58万元。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诺力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股份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毛英女士、周学军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余9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杭州拜特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拜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拜特机器人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42号广茵大厦1619室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张磊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批发、零售:电驱动设备,物流搬运设备,变速箱,电控设备,五金电器,电线电缆,仪器仪表,金属材料,计算机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以人民币6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杭州拜特2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1,478.8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33.12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79.7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9.3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以人民币60万元认缴出资,持有杭州拜特20%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毛英女士兼任杭州拜特董事,公司董事周学军先生兼任杭州拜特监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18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采购商品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双方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的开展能够降低采购成本,扩大经营范围,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2、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的一部分,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小,关联交易的持续进行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关联交易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3、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4、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事前已经我们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与议案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列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3、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材料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展开,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稳定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交易程序公开、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主要依赖。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结果公平、公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4月25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鉴于钢材等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较大,为合理规避以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原材料价格,锁定经营利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决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仅用于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原材料冷轧卷板、热轧卷板对应的期货品种热轧卷板或螺纹钢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规模为5,000吨,全年套期保值投资额度控制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

二、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的差值的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往往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三)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套期保值的顺利进行需要业务人员专注的从业精神,而其可靠性、准确性十分关键,但难免产生一定风险。

(四)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审批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三)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四)建立公司的期货业务的授权制度、审批制度及业务流程;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以及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修订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为了规范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公司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处理进行了梳理,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017年度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166,391,244.13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0.00元;2016年度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145,189,360.61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0.00元。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017年度列示在“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共计389,419.59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2016年度列示在“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共计353,566.26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无累计影响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17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公司一期展厅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17日

至2018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于2018年4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毛英、周学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2018年5月17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钟锁铭、贡满

电话:0572-6210906

传真:0572-6210777

电子邮箱:sec@noblelift.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