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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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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五、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2011年2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正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据合作区官方网站显示,合作区重点规划为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优势传统产业、滨海旅游、生命健康城、国际港口物流等产业基地。

深汕合作区的运作面临政策影响,特别是招商政策。据深汕合作区官方网站的信息显示,腾讯、晟火科技园、华润新一代数据中心、金科、创业孵化基地、珠宝产业园、中国建设银行合作区营业网点、赛格龙焱薄膜光伏产业园、维也纳国际酒店(深汕特别合作区店)等已有意向进驻、已进驻营业或开工建设。瑞和产业园区的运转虽然得到合作区的大力支持,但产业园的运营受市场变化影响,募集资金预计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六、有关部门的审批情况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瑞和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办理了营业范围等相关审批手续变更,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变化风险,保证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具有积极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对“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是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变化风险影响,保证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和股份本次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变化风险影响,是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且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调整部分建设内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东兴证券关于瑞和股份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和股份”)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与关联方嘉裕集团(包括但不限于: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嘉逸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均为自然人李玉珍、李根长兄妹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统称嘉裕集团)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情况如下: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嘉裕集团是指由自然人李玉珍、李根长兄妹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包括但不限于: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嘉逸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

由于关联方嘉裕集团经营的业务范围涉及影视、地产、酒店等多个行业,2018年度瑞和股份可能与嘉裕集团控制下的多家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公司在前述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中已经将此情况预计纳入。

现将瑞和股份与嘉裕集团实际控制下企业中有关公司情况介绍如下 :

(1)公司名称: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6800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晓文

企业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成路8号之一402房之一(仅限办公使用)

经营范围: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放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录音制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图书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报纸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期刊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音像制品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出版物出版(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互联网出版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展览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型综合商店、小卖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熟食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散装食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图书、报刊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肉制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乳制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冷热饮品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小吃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广告业;票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游艺娱乐用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玩具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文化艺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干果、坚果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充值卡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眼镜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总资产3,036,680,173.4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85,785,685.37元,2017年度营业总收入2,191,010,144.4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531,111.50元(摘自金逸影视〈股票代码:002905〉公开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

(2)公司名称: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5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容振庭

企业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70号402房(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非合并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5,425,698,303.09元,净资产2,392,985,503.38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671,551,126.85元,净利润231,390,656.18元。

(3)公司名称:广州市嘉逸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景雄

企业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200号2楼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非合并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338,779,786.99元,净资产-358,008,231.25元,201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217,077.51元,净利润-34,833,699.28元。

2009年8月3日,嘉裕集团所属企业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取得瑞和股份10%的股权。2009年8月27日,广州市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股权转让给嘉裕集团关联方广州市裕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煌贸易”)。鉴于嘉裕集团所属企业嘉裕房地产原为公司股东;嘉裕集团与公司主要股东裕煌贸易为关联方,裕煌贸易股东陈培干和季健民在嘉裕集团所属企业担任重要职务,可能对嘉裕集团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认定嘉裕集团为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的认定。

(二) 履约能力分析

瑞和股份与嘉裕集团长期合作,嘉裕集团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在广东省有较好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自本公司与其合作以来,双方未发生过合同纠纷,工程款回收情况良好。

根据关联方的资信状况及本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约。

三、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结算方式、付款安排

与嘉裕集团的关联交易,遵循如下定价原则:一般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双方共同协商定价。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结算方式、付款安排由双方参照行业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未签署框架协议,系根据关联方每次对相关产品的采购需求,采用订单或小额合同的形式进行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是瑞和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1、上述交易事项系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2、上述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说明

(1)上述交易事项系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

(2)上述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业务,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一)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

(三)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28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至 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5月18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5月17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5月18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5月1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 2017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调整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1-12,由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

其中议案5至12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18 年5月14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似心、戚鲲文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邮 编:51800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洪似心、戚鲲文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 ,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8年5月18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32,536,580.33元,母公司2017年实现净利润为117,471,426.18元,截止报告期末,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加上滚存未分配利润,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444,565,712.34元。

以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625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437.50万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390,190,712.34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上述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

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各季度经营情况,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要求,特编制2018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相关数据信息如下:

一、 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二、 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

1、山西龙湖紫云轩及嫏廷公寓室内精装修及机电安装工程

合同金额约3亿(上述截至2018年3月31日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中已扣除此合同金额),由于甲方没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协商整体工程停工。公司已就甲方支付工程款事项(含本项目及其他项目)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甲方向我司支付已完工部分的工程款(含本项目及其他项目)约3034.25万元,利息约165.77万元以及诉讼费用等,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向我司给付:工程款约3034.25万元,利息约20.19万元以及自2017年7月10日起以约2690.72万元为基数支付利息至工程款还清之日。目前公司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

2、富地国际项目

合同金额约3.5亿,工期450天,项目已进场施工,目前收到小比例工程进度款,尚未确认收入。

注: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