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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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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8-008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由银行、券商、基金和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

4、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行使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额度范围内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可能存在受托人所揭示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资产管理业务常见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其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的情况时,将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8-009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均投赞成票。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事先已审议并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2)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上述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3)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余雄平按规定予以回避。

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因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对2018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上述交易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2)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机制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筱敏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一至三层

注册资本:20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23 日

主营业务: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余雄平兼任民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规定,民商银行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2018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民商银行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属于民商银行的日常银行业务。具体业务内容包括:存款和购买理财产品等业务。

根据本公司与民商银行预计发生的业务合作及未来业务增长趋势等情况,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民商银行之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如下:

注:鉴于关联交易内容的业务性质,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定价政策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民商银行之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均应按适用的银行间市场惯例和一般商务条款进行。在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机关发布的条例或通知有规定时,采用其规定的固定价格或费率;如不存在固定价格或费率,则采用独立交易双方在相同类型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市价或费率。如涉及订立协议,具体交易条款根据业务性质、交易金额及期限、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适用行业惯例,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定价以不低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作为浙江温州地区的民营企业,与多家银行展开金融领域的业务合作。民商银行作为浙江省第一家获准开业的民营银行,积极向企业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民商银行之间的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额度安排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五、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8-010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述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及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和制定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该准则的颁布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前述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股东权益,亦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不造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编制2017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155,419.48元,营业外支出31,573.45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123,846.03元。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603001 股票简称:奥康国际公告编号:临2018-011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具体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8-012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7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对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4,332.40万元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所有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根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2017年1-12月计提坏账准备1,748.18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政策,2017年1-12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584.22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17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332.40万元,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14.87%。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8-013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9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490,000.00元(含税),占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53%,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467,907.17元。公司考虑到对股东的投资回报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拟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9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490,000.00元(含税),占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8.53%,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能够较好回报广大投资者,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