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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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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39 公司简称:四川长虹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丽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丽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勇

日期 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8-01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认为该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合作伙伴建议,经各方协商,为了推动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质运作,同意公司将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长虹管理公司”)40%股权转让给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转让价格以申万长虹管理公司40%股权对应的评估值确定,即872.928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虹集团持有申万长虹管理公司40%股权,申银万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8]第0098 号),截止2017年12月31日,申万长虹管理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2,182.32万元,评估增值12.20万元,增值率0.56%。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具体负责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绵阳分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绵阳分行等31家银行申请不超过330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授信额度及期限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中国银行绵阳分行等31家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及授信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开展申请授信、贷款、银行承兑和信用证的签发、贸易融资、进口保付、出口保理、供应链融资等业务,开展票据贴现、信用证贴现、基于保值的金融产品业务,包括不限于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值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授信、信贷、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在银行办理授信、信贷和金融产品等业务的需要,同意授权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均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以下业务并作为办理以下业务的有权签字人,其签字和签章均有效:申请银行授信、申请贷款、贸易融资、进口保付、出口保理、票据和信用证贴现、供应链融资、银行承兑和信用证的签发等间接融资业务;基于保值的金融产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值产品等业务。

授权期限为一年,从2018年5月28日至2019年5月2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8-01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悦纯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持有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为了更好的推动申万长虹基金实质性运作,加速项目投资进程。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绵阳分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中国银行绵阳分行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授信、信贷、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