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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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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92 公司简称:龙溪股份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81,681,336.7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68,133.67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3,533,087.52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16年度股利39,955,357.1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为627,090,933.49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39,955,357.1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关节轴承、圆锥滚子轴承、齿轮/变速箱、电脑针织机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中,母公司核心业务关节轴承的营业收入占集团销售规模的一半以上,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工程机械、载重汽车、冶金矿山、水利工程、建筑路桥、航空军工、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领域,出口欧美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永轴公司生产经营圆锥滚子轴承,产品配套于工程机械、载重汽车并出口海外市场;三齿公司生产经营齿轮/变速箱,下游配套行业为国内工程机械;红旗股份生产经营电脑针织机械,产品应用于国内织物编织行业并出口孟加拉等海外市场。近年来投入的高端轴套、免维护十字轴、滚动功能部件等新建项目还处于拓展阶段,报告期业务收入分别为8018万元、1578万元和2070万元,经营规模仍然较小。

(二)经营模式

公司关节轴承、圆锥滚子轴承、齿轮/变速箱产业链完整,生产工序主要包括:钢材-锻造-车加工-热处理-磨加工-表面处理(关节轴承)-装配-产成品。产品以自制为主,以外协、外购分工协作为辅;生产组织多数采用“以单定产”模式,少量长线产品采取“预测生产”方式;国内市场采用直销模式,出口市场以直销和代理相结合。

电脑针织机械的生产以组装为主,除针板等主要机械件部分自产外,电子控制系统、铸件及其它配件均采用外协、外购方式。国内国际市场销售模式以代理为主、直销为辅。

(三)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关节轴承、圆锥滚子轴承、齿轮/变速箱均属于机械零部件制造业,行业周期性强,宏观经济形势、特别是投资增速对行业发展影响巨大。

报告期,全球经济持续回暖,国内经济稳中向好,在国家投资政策、“一带一路”辐射效应及主机更新换代等多重利好因素的拉动下,行业景气度拐点确立,工程机械、载重汽车等传统配套市场需求大幅反弹,加之公司前期技术创新投入、产品研发、质量水平提升以及跨国公司全球客户开拓成果等综合效应的释放,国内外客户需求快速增长,公司经营呈现产销两旺格局。航空军工、建筑路桥、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高端装备及新兴应用领域处于成长期,市场前景好,增长空间大,但产品研发投入大,认证周期长,2017年度收入增幅仍然比较有限,效益释放较为缓慢。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第二、三季度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明显高于其余两个季度,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较大,规模效应带动产品利润增加,以及期间公司收到兴业证券股利分红等因素的影响。

2、第四季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高于其他季度,主要受公司销售货款回笼以及本期原材料采购等现金支出较少的影响。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重返增长轨道,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指标,集团及母公司营业收入双双创出历史新高。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80,923.18万元,同比增长7.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9,967.76 万元,同比增长0.47%;2017年度集团营业收入89,047.21万元,同比增长45.47%;利润总额7,782.40万元,同比增长17.1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101.60万元,同比增长15.0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464.89万元,同比增长199.3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于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企业对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1月1日至新政府补助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 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按照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如下:

一、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1月1日起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调整。具体为:在利润表中“营业利润”项目之上,新设收益类科目“其他收益”,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本科目,而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对当期财务报表影响如下:将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中符合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的20,903,381.90元调入“其他收益”,导致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相应减少20,903,381.90元,营业利润相应增加20,903,381.90元。除上述变化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其他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二、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对2017年5月28日后公司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在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新增项目“(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列示金额68,252,547.65元、 “终止经营净利润”列示金额344,749.25元;同时上年同期的“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列示金额 54,043,717.00 元、 “终止经营净利润”列示金额 -213,274.02元。本次变更系在利润表中增加列报持续经营和终止经营的净利润情况,对本期和上年同期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未产生影响。

三、一般企业财务报表的格式变更

根据(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之下“其他收益”项目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和“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项目变更为“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

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影响:在利润表“其他收益”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2017年度调整增加“资产处置收益”金额1,807,491.89元,调整减少“营业外收入”金额1,827,469.08元、调整减少“营业外支出”金额19,977.19元,调整增加营业利润1,807,491.89元;同时,调整增加上年同期“资产处置收益”金额-122,728.40元、调整减少“营业外收入”金额34,204.78元、调整减少“营业外支出”金额156,933.18元,调整减少营业利润122,728.40元。对本期和上年同期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变更项目名称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列报未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未发生变化,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 曾凡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8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林柳强先生、李文平先生因公出差在外,分别委托董事曾凡沛先生、陈晋辉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逐个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81,681,336.7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68,133.67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93,533,087.52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16年度股利39,955,357.1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未分配利润)为627,090,933.49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399,553,5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39,955,357.1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欢迎广大投资者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出意见与建议。公司联系电话:0596-2072091,电子邮箱:zgp@ls.com.cn。

5.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 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龙溪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龙溪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有关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同意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贷款,利率按不低于母公司同期实际的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情况签署贷款合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 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具体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内控审计及评价过程的发现,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涉及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2. 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经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内控体系出具了致同审字(2018)第350ZA02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认为:龙溪股份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4. 公司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5. 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用信额度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技改项目的实施,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的综合用信总额度为人民币陆亿元(含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专项贷款),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用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用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 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不超过1,000万股公司持有的兴业证券股份;期间,如遇兴业证券实施转增股本、红利送股事项,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将按照除权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如遇兴业证券实施配股方案且公司参与配股,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应累加公司所获配的股份数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本项交易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拟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7.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000万元(含3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8.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24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18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 关于制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订《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待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原《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时作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制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3.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5月25日在福建省漳州市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18年4月26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溪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2、3、4、5、10、15、16、17、18、19、20、22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挂网刊登《龙溪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尽披露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9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规范日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及其形成的决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合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勤勉敬业,忠于职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及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良好,未发现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完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致同审字(2018)第350ZA02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可信。

(3)检查公司内控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内控体系,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严格执行专户存储规定,募集资金专项使用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合法合规。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子公司闽台龙玛向兴业银行漳州分行申请资金贷款,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1亿元连带责任担保,闽台龙玛以其设备作为反担保的抵押物。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严格执行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与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5)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自筹资金6,684万元从二级市场购买兴业证券股份681万股,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兴业证券股份72万股,取得投资收益约368万元;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参与会同产业并购基金;出资2,250万元合资设立福建龙孚轴承有限公司,股权占比45%;出资430.68万元,收购三齿公司职工股316.48万股;金昌龙公司与华安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签订土地收储协议,有偿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总面积约289.13亩,交易价格2127万元。监事会认为:上述交易均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的权限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执行,交易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过程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3、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6、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7、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9、 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的议案;

10、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控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致同审字(2018)第350ZA02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的。

12、 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1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规定的额度和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1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7、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编号:2018-010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本次变更系在利润表中增加列报持续经营和终止经营的净利润情况,对本期和上年同期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未产生影响。

●报表格式变更的影响:本次变更系在利润表“其他收益”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对本期和上年同期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变更项目名称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列报未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通知要求,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13 号文和财会[2017]30 号文的规定,变更公司会计政策。具体如下: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对2017年5月28日后公司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进行分类、计量和列报,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会计政策变更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列报的影响:在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新增项目“(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列示金额68,252,547.65元、 “终止经营净利润”列示金额344,749.25元;同时上年同期的“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列示金额 54,043,717.00 元、 “终止经营净利润”列示金额 -213,274.02元。本次变更系在利润表中增加列报持续经营和终止经营的净利润情况,对本期和上年同期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未产生影响。

2、一般企业财务报表的格式变更

根据(财会[2017]30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之下“其他收益”项目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并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和“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项目变更为“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负债”。

报表格式变更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的影响:在利润表“其他收益”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2017年度调整增加“资产处置收益”金额1,807,491.89元,调整减少“营业外收入”金额1,827,469.08元、调整减少“营业外支出”金额19,977.19元,调整增加营业利润1,807,491.89元;同时,调整增加上年同期“资产处置收益”金额-122,728.40元、调整减少“营业外收入”金额34,204.78元、调整减少“营业外支出”金额156,933.18元,调整减少营业利润122,728.40元。对本期和上年同期的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未产生影响。变更项目名称对资产负债表项目列报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五、报备文件

1、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9年6月30日前择机出售不超过1,000万股兴业证券股份;

●上述拟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一、交易概述

1、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于2018年4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林柳强先生、李文平先生因公出差在外,分别委托董事曾凡沛先生、陈晋辉先生行使表决权。经表决,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不超过1,000万股公司持有的兴业证券股份;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本项交易相关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资料。

2、本次拟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3、本次公司拟出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简称“兴业证券”,股票代码“601377”,总股本669,667.17万股。截止2018年4月23日,公司持有兴业证券无限售流通股份49,789,903股,账面持股成本16,268.93万元,持股数占兴业证券总股本的0.74%。

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三、处置方案

1、交易时间:2019年6月30日前;

2、交易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兴业证券股份(不包括公司根据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授权所购入的兴业证券股份数量);

3、交易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

4、交易价格: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

期间,如遇兴业证券实施转增股本、红利送股事项,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将按照除权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如遇兴业证券实施配股方案且公司参与配股,则上述处置方案的出售数量应累加公司所获配的股份数量。

四、处置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证券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利于提高资产流动性及其使用效率,改善企业流动资金,争取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鉴于公司持有的兴业证券股份账面成本较低,出售兴业证券股份能够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投资收益,增厚企业经营业绩;但由于证券市场股价波动性大,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确切估计处置该部分股份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股份出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拟出售金融资产的交易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后,一致认为:本项交易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厚企业经营利润;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及授权内容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择机出售兴业证券股份,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形式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2 证券简称:龙溪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二年内有效。

根据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及经营性资金需求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投资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

一、公司自有资金情况

综合考虑未来一年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经营性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售股票资金流入及其他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安排情况,公司自有资金总体上较为充裕,期间将有约20,000万元大额资金处于阶段性闲置状态。

二、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1、投资品种: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与期限:

综合考虑未来公司现金流量及企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24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投资高风险证券和购买高风险的理财产品。

3、实施方式:

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决策程序

本次拟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24个月内有效。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余额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余额10,860万元,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并兼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592证券简称:龙溪股份公告编号:2018-014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5月25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5日

至2018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下转1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