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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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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国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较期初降低56.1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支付货款、支付员工工资、奖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等;

应收票据较期初降低40.8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对上年末收到的承兑汇票到期收款或背书;

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230.44%,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76.15%,主要是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金额较期初增加3,000.00万元。

应付票据较期初降低59.13%,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对上年末部分应付票据到期兑付;

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降低98.44%,主要是因为上年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报告期内发放;

应交税费较期初降低99.75%,主要是因为上年年末计提的税金报告期内缴纳;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59.18%,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应收款项账龄增加导致坏账计提增加。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降低168.76%,主要是报告期内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失,导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政府补助金额在此科目披露,上年同期无此政府补助。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降低100.00%,主要是上期收到增值税退税,报告期未收到税费返还。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降低100.0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列示在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科目,上期列示在营业外支出科目 。

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66.51%,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导致报告期所得税本期较上期减少,同时坏账准备和限制性股票费用确认导致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减少。

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未收到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89.01%,主要是因为期初受限货币资金报告期内解除受限;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5.40%,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应付票据到期承兑支付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689.14万元;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51.0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理财产品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对应增加;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9.32%,主要是因为上期公司“云视频系统关键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被认定为2017年北京市级工程实验室,前期为实施该项目购置固定资产较报告期较多;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25.00%,是因为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增加9,000.00万元;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降低100%,是因为上年同期收到限制性股票款552.55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8-034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小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5月16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2017年4月27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2.38元/股调整为15.89元/股。

公司激励对象刘志强、杨奕已办理离职手续,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所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5.89元/股。

《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相关事宜。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8-035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14时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波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2016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导致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5.89元/股。

三、 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55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55名激励对象办理375,9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8-036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1、2015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姜子星因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导致所涉及的第一期可解锁份额的20%(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2.08元/股;同意5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8,200股。

5、2017年4月27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变为161,600,200股。

6、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刘志强、杨奕因个人离职导致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回购价格为15.89元/股;同意5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5,900股。

二、激励对象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性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5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75,9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3%。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不得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参与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具备申请解锁的主体资格,其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解锁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锁,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55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55名激励对象办理375,9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手续。

(三)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股票解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18-03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1、2015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5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1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7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姜子星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导致所涉及的第一期可解锁份额的20%(8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2.08元/股;同意5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8,200股。

5、2017年4月27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变为161,600,200股。

6、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刘志强、杨奕因个人离职导致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回购价格为15.89元/股;同意5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5,9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回购数量及占比、回购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占比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中“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将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拟解锁份额回购注销。公司激励对象刘志强、杨奕已经离职,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4,000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为1.8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49%。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2.38元/股。2016年5月16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2017年4月27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32.38元-0.3元-0.3元)÷(1+1)=15.89元

(三)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381,36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4,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61,600,200股变更为161,576,200股。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并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2016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离职导致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5.89元/股。

(三)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股票数量和价格均符合《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18-032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