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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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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 华 都 公告编号:2018-036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志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智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丽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方面: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103,899,575.74元,降幅25.34%,主要受投资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元影响。

2、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94.08%,系到期款项收回。

3、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15.70%,主要受烟草业务剥离等影响。

4、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减少34.35%,主要系报告期母公司弥补了部分亏损。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62.70%,系支付上年计提的年终奖。

二、利润表方面:

1、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307,821.16元,增加28.85%,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增加;上年同期尚有此前销售预付卡预缴的增值税额未抵减完毕。

2、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255,558.22元,增加31.32%,主要是贷款利息增加。

3、资产减值损失。 同比增加124.22%,主要是电商公司应收账款增加而计提减值影响。

4、投资收益。同比减少5,245,862.76元,减少289.62%,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有银行理财产品收益181.11万元、报告期权益法下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5、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3,062,449.63元, 减少77.90%,主要系会计政策调整[《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由原营业外收入-政府财务补助调整到利润表的其他收益,若按上年同期口径调整,本期增加收入1,349,822.3元。

6、营业外支出。 同比减少1,468,626.13元,减少68.49%,主要系上年同期关店损失。

三、现金流量表方面: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2017年一季度减少10,516万元,主要是17年一季度应收账款减少收回资金9,615万(2017年初18,578万、一季末8,963万),而2018年一季度应收账款是增加4,387万(2018年初16,701万、一季末21,088万)。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是受2018年应收账款增加4,387万、存货增加4,460万影响。

3、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65.40%,主要系同期尚有此前销售预付卡预缴的增值税额未抵减完毕,报告期已无未抵减金额。

4、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94%,主要系上年同期关店资产处置。

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00%,系上年福建新华都海物会投资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的投资款。

6、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000万元,增加25%,系报告期投资福建新盒网络有限公司10,000万元,上年同期系购买理财产品8,000万元。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10,390万主要是受投资新盒科技1亿元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事项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激励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8年3月20日、2018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江西华鼎置业有限公司诉江西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案终审已判决,公司已于2018年1月支付判决相关金额。

3、公司诉一信(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终审已判决,维持原判,截止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款项。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金志国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