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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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建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立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冀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年初以来,下游市场需求总体稳健,煤、焦及化产品产销延续良好局面。公司继续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科学组织生产销售工作,积极抢抓市场机遇,同时充分发挥一体化经营和循环经济优势,持续加强生产经营管控,做实精细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较好地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同比增长。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5,368.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7%;利润总额37,501.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3.1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454.5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14%。本报告期,公司生产原煤 202.52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 0.04%;生产精煤 72.88 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 8.49%;对外部市场销售精煤 50.00 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19.96%;生产焦炭164.76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7.39%,对外部市场销售焦炭 154.59万吨, 较上年同期下降15.79%;生产甲醇 2.92万吨,对外部市场销售甲醇 2.25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23.36%、29.47%;生产纯苯 5.42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 26.05%,对外部市场销售纯苯2.54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81.43%。生产己二酸3.46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42%,对外部市场销售己二酸3.60万吨,较上年同期上升1.41%。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应收账款:2018年 3 月末比年初增加942,921,733.10 元,主要是由于子公司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2018年 3 月末比年初增加 74,016,557.43 元,主要是由于子公司预付原料煤和工程款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2018年 3月末比年初增加410,095,690.14元,主要是由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4亿元所致。

(4)应交税费:2018 年 3 月末比年初增加64,835,229.31元,主要是由于应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5)应付利息:2018年 3 月末比年初增加52,608,140.27元,主要是由于计提公司债券利息所致。

(6)其他应付款:2018 年 3 月末比年初增加 21,219,535.62 元,主要是由于计提土地租赁费所致。

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7)投资收益:2018 年 1-3 月较上年同期减少13,471,687.34 元,主要是由于公司联营企业山西倡源公司本期亏损所致。

(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8年 1-3 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106,678,662.31 元,主要是由于公司焦化产品售价上涨,公司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9)少数股东损益:2018年 1-3 月较上年同期增加 56,969,794.81 元,主要是由于子公司盈利增加,少数股东分享收益增加所致。

(10)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018年 1-3 月较上年同期减少49,291,906.52 元,主要是由于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8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4,442,857,627.92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715,227,920.02 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695,361,380.26元,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8,579,517.02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11,287,022.74元。2018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 3,523,352,044.41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04,598,045.34元,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18,409,427.75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7,747,084.67元,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57,183,412.95 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8,741,880.0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9,505,583.5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10,629,874.68元,主要是由于焦化产品售价上涨所致。

(1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8 年 1-3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 546,845,093.74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546,845,093.74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0,780,123.41 元,主要是由于对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4亿元所致。

(1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018年1-3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量334,876,874.89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992,588,548.66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额657,711,673.77元,较上年同期净流入额减少1,803,534,457.26元,主要是由于公司上年同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建公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4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开滦集团视频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建公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续签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与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综合服务合同(续签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授权办理信贷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授权办理担保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授权办理委托贷款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18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6、7、8、9、11六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7、8三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持有公司股票700,506,665股,作为公司的关联股东,对该三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一然女士、陈志坚先生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8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以上产品均为对外部市场的销售量。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公司代码:600997 公司简称:开滦股份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